13日,中國質量協會用戶委員會公布了《2012年上半年中國汽車產品與服務質量投訴分析報告》,今年第二季度,銷售欺詐、服務收費問題投訴上升明顯,銷售欺詐占服務問題相關投訴的比重達到20.77%,比一季度的13.60%上漲了近七個百分點。
汽車投訴網首席評論員陳堅斌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與往年數據相比,該網站今年上半年統計數據顯示,最突出的問題要數經銷商在銷售中或多或少地存在欺詐銷售的行為。
涉險事故車當新車賣
重慶王女士前不久向汽車投訴網投訴稱:2010年10月在重慶百事達黔江分公司訂購謳歌MD X小車一輛。因該公司稱“沒有這種車型”,后于重慶卓群汽車銷售公司代購,并向卓群公司交付70萬元。
之后,王女士聽旁人說這輛車曾經是卓群公司的試乘試駕車輛,并“發生過道路交通事故”。王女士經多方打聽,在保險公司查到了該車的事故賠付依據———該車2010年7月2日在重慶龍湖轉盤發生兩車相撞的交通事故。王女士這才知道,該車在自己購買之前的2010年5月份就參加了保險,并于同年9月終止保險并退保費5000余元。
對此,重慶卓群汽車銷售公司負責人辜女士日前向記者承認,由于謳歌M D X售價較高,為避免新車展示過程中出現損毀,4S店給車子上了保險,這輛車在移庫過程中輕微出了險,保險公司賠了4S店2500元,一度想在修復后轉為試乘試駕車,但至今并未實現。后來由于公司內部庫管人員調整而發生疏漏,在車子出庫時沒有標注清楚,以至于車主在選車時把該車和一模一樣的新車搞混了“不屬于故意欺詐行為”。
對于“試乘試駕車輛”一說,王女士稱有卓群公司的人證,辜女士則堅稱這是“被開除員工的惡意報復”。辜女士表示,4S店已聯系車主,表示愿意就輕微的過失行為提供10萬元的補償款,同時應車主的要求,按二手車市場價格進行評估和置換。
但王女士的說法是,卓群公司一位負責人曾表示,車主有兩種選擇,一是把70萬元車款和上戶費用退還,但要扣除一年多的磨損費;二是把該車作二手車處置,并適當給予經濟補償。王女士說:“明明錯在4S店,卻要我們交磨損費。”辜女士則表示,車主要求兩倍于70萬元車價的懲罰性賠償,這么高的要價,我們不能接受。
王女士日前告訴記者,自己曾找本田公司(北京)總部投訴,但至今未有答復。
“事故車上市銷售是沒有問題的,但銷售時應當如實告知消費者;是否做延保及價格上的讓步,這是消費者與銷售商在買賣時協商的范圍。”北京市同碩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維云表示,根據車主提供的書面證據及相關錄音,如果有證據能夠證明銷售商把事故車當作新車賣給了消費者,那么就構成欺詐行為。陳堅斌則認為,車主的舉證責任應該已經完成,接下來應該由經銷商進行反證。
低配車加裝賣高價
河北的姚女士前不久向汽車投訴網投訴稱:2011年11月中旬到河北盛美汽車貿易有限公司想買輛一汽奔騰B 50的手自一體版轎車。王女士說,當時4S店一位高姓銷售顧問告訴她,這款車只有兩輛,一輛高配,一輛低配,她當時挑了輛高配的,先交了2000塊錢定金,約定價格為113000元。
姚女士當晚回家上網查詢,發現該車網上報價不到10萬元,與本地另外一家4S店價格類似。王女士向該高姓銷售顧問詢問價格是否合理,得到的答復是:這款高配車比低配車多裝了氙氣大燈、四個安全氣囊、G PS防盜和D V D導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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