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與的哥議價 車費比打表還便宜 忘按計價器 被罰500元
(見習記者魏朝林 實習生李曉波 房軍文圖)如果打車從市區到縣城,你選擇打表還是議價?可能有乘客選擇議價,感覺這樣更劃算。但是,駕駛員要注意了,載客時不扣下計價器會被運管部門以“不按規定使用里程計價器”處罰。11日下午,的哥范勝偉找到本報記者,傾訴遭遇:議價收取費用比打表還低,反被偃師市運管所處罰500元。“到現在我還想不通,做了好事還被處罰,執法自由裁量權體現在哪里?”
事發:議價比打表收費低反被罰500元
范師傅告訴記者,6日上午9時,他駕駛車牌照為“豫CT8239”的出租車在市區中州路和建設路交叉口被3名乘客攔下,對方到偃師市汽車站。“他們坐上車后提出議價,說是60塊錢,我當時沒有同意。”范師傅說,“從那個地方到偃師40多公里,打表要80多元。”最后,乘客說再加10元錢,讓范師傅退讓一點,考慮到當天還沒有拉到人,最后范師傅答應了:70元錢送到偃師汽車站。
于是范師傅載著三名乘客趕往偃師,由于是協議價,范師傅并沒有扣下計價器。10時許,出租車停靠在偃師市汽車站門口,還沒等三名乘客下車,突然沖過來一輛執法車,從車上下來兩名身著制服的執法人員,手拿攝像機對著范師傅一陣拍攝,把范師傅和三名乘客嚇蒙了:咋回事?“不按規定使用計價器,擾亂市場秩序,扣車等待處罰吧。”兩名執法人員不聽范師傅解釋,沒收了他的行車證、從業資格證后將出租車開走,臨走時撂下一句話:到運管所接受處罰。
范師傅來到運管處,兩名執法人員告訴范師傅,不按規定使用計價器,擾亂了營運市場,罰款1000元。“我當時把實際情況告訴對方,議價比打表收費還低,并不是宰客,而是照顧乘客。但是他們不聽,只是說罰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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