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獲悉,11月12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正式發布《證券結算保證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將于2013年1月3日起實施。
《辦法》出臺,是中國結算為切實支持證券市場創新發展,進一步規范統一結算風險管理制度所推的一項重要舉措。《辦法》實施后,滬、深市場將遵循統一的結算保證金管理規則。據相關人士介紹,證券市場建立之初,滬、深證券交易所分別制定了結算保證金制度,上海市場設立了“清算交割準備金”,深圳市場設立了“清算保證金”(結算互保金)。兩者的名稱、依據、收取標準等均不統一,增加了結算參與人的管理成本。《辦法》出臺為滬、深保證金的統一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據。
新《辦法》實施后,結算參與機構的結算保證金繳納金額將大幅下降。通過對歷史數據進行驗證,按《辦法》收取的結算保證金規模比目前市場實際收取的結算保證金規模將降低約80%-85%。新制度大幅度降低了結算參與機構(尤其是證券公司)的沉淀資金成本,提高其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率。
此外,《辦法》的出臺也將使中國結算的風險管理和市場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按照IOSCO的要求和國際慣例,結算保證金制度是保障中央對手方提供多邊凈額結算服務連續進行的基礎性制度。而原有的保證金制度在資金使用、損失分擔、補繳、追償等方面缺乏明確規定,導致在結算風險發生時難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辦法》明確了保證金的用途和各項管理流程,為中國結算實施風險精細化管理、構建全方位風險管理體系夯實了基礎。
據悉,為扎實做好組織實施工作,中國結算將于近期組織召開針對全體結算參與機構及部分特殊機構投資者的專場培訓會,并積極協調市場各方按時完成各項業務和技術準備工作,確保《辦法》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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