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河南省郵政條例(修訂草案)》獲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并將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原《河南省郵政條例》同時廢止。表決通過的條例與原來相比,可謂“大變臉”。原稿共62則條例內容,經過幾次審議,有50處“大修”。
今年9月份,該條例首次審議時,因霸王條款色彩太濃被多方詬病。昨天下午,省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四川介紹,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根據常委會兩次審議意見修改后的條例草案更加全面,基本可行。
將于明年3月1日施行的郵政條例規定,郵政企業應當對郵件、單件重量不超過5千克的印刷品、單件重量不超過10千克的包裹的寄遞以及郵政匯兌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提供郵政普遍服務。郵政企業按照國家規定辦理機要通信、國家規定報刊的發行,以及義務兵平常信函、盲人讀物和革命烈士遺物的免費寄遞等特殊服務業務。對用戶交寄的郵件,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寄遞時限和服務規范予以投遞。(記者 齊亞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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