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報訊 9月5日上午,鄭州市長途汽車北站進門口北側,在一輛大鉤機轟隆隆作業聲中,10余間違章門面房被全部拆除,這是鄭州市集中整治“破墻開店”的一個場景。
當日上午,在拆除現場,鄭州市金水區北林路街道辦事處負責人告訴記者,當日拆除的這些門面房均沒有取得建設工程許可證,屬于違章建筑和典型的“破墻開店”。按照鄭州市政府下發的《關于整治規范鄭州城區生產經營場所的意見》,沿街“破墻開店”將成為此次重點查處對象。
鄭州市城管局有關負責人稱,按照相關規定,鄭州市相關部門將聯合對城區不符合要求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集中整治,整治規范擅自更改房屋規劃核定用途,租用住宅房屋、利用非法建筑物構筑物作為生產經營場所的行為,并集中整治“破墻開店”的行為。“破墻開店”不僅干擾了正常的市場秩序、影響城市交通暢通和市容環境,而且形成了“非法建設、非法生產、非法經營”的惡性循環。目前,鄭州市區沿街住宅“破墻開店”行為沒有一個經過合法審批。
這位負責人說,對城鎮房屋中住宅改為經營性用房的,并非完全禁止,但要具備一些合法手續。想要破墻開店得過兩關:首先生產經營者必須按照《物權法》第77條的規定,提供所在地社區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為經營性用房的書面證明或情況說明;其次,根據《鄭州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條例》的規定,生產經營者要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人自用的)或者《房屋租賃證》(租賃房屋作為生產經營場所的)。(記者李鳳虎 通訊員馮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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