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訊 以后乘坐出租車,如果司機拒載、繞道、不主動給發票、在車內吸煙,市民可以直接投訴,司機將面臨帶車培訓3天的處罰,有兩次這樣的行為,將被吊銷營運證。
7月1日起,鄭州市出租汽車行業將開展為期3個月的集中整治活動。
鄭州市交通運輸委副主任、客運管理處主任趙治業說:“重點要對拒載、繞道、不主動出示發票、不使用文明用語等行為進行查處。”
“這次行動,不僅接受市民對出租車行業的監督,也接受社會各界對行業管理部門的監督。”趙治業說,如果乘客坐車時遇到司機拒載、甩客,駕駛員將被處罰,并進行為期3天的帶車培訓教育。
客運管理處一位負責人解釋,這也就意味著,司機至少有3天不能出車營運,按照一天收入500元計算,至少要損失1500元。
對車容車貌不整的駕駛員,一次現場整改,二次按照《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的規定從嚴處罰。
發現以上現象可電話投訴,鄭州市交通委監督電話:96669;鄭州市客運管理處監督電話:0371-67189900。(記者 郭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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