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訊 自7月1日起至明年6月30日,全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利率確定為3.5%,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存儲額也將隨之調整。
昨天記者獲悉,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按照職工工資收入的17%的費率記入,儲存利率每年參考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利息,不得低于同期一年期居民個人儲蓄存款利率計息。不同地區間調動工作,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包括本金和利息)由調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入調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調入地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為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由于目前人民銀行公布的存款一年期利率為3.25%,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2012繳費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確定為3.5%,適用期限為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記者 楊慧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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