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訊 6月25日起,家有滿3周歲的適齡幼兒的,家長可到所在社區領取學前教育券,今年秋季入學時,家長可將教育券交給幼兒園沖抵相應的學費。
昨天,記者從鄭州市教育局了解到,根據《鄭州市學前教育券發放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對具有鄭州戶籍或外來務工人口中父母持有居住證、就業證明,且在教育、民政部門正式注冊登記的各級各類普惠幼兒園就讀、年滿3周歲的適齡幼兒發放學前教育券。補貼標準為每生每年300元,其中直接補給幼兒園100元,幼兒補貼200元,每名幼兒享受補貼累計不超過3年。
6月25日~7月25日,幼兒家長可在所在社區登記、領取教育券。今年秋季入學,家長可將學前教育券交給幼兒園沖抵相應的學費。
學前教育券適用的幼兒園是各級各類普惠幼兒園,登記手續不全或未在教育、民政部門注冊的幼兒園,得不到政府補貼,在這樣的幼兒園里上學的孩子也不能得到補助。每月托費和餐費加在一起,高于當地同期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將不能享受政府補貼。(記者 施彩英 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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