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發布《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范》修訂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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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精神病史不能當幼教
日前,衛生部發布《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范》修訂說明,乙肝攜帶者也被獲準從事幼托工作。
新規要求,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取得《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合格證》后方可上崗。按照現有傳染病防治法要求,新規刪去體檢中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應調離工作”的規定,乙肝攜帶者今后也可從事幼托工作。但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機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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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病毒的傳播途徑
據悉,醫學研究證明,乙肝病毒經血液、母嬰、性接觸3種途徑傳播,不會通過呼吸道和消化道傳染,也就是說,握手、擁抱、共用餐具等日常工作、學習或生活接觸,不會傳播或感染乙肝病毒。根據目前掌握的醫學文獻資料,國內外尚沒有因日常工作學習、生活接觸而感染乙肝病毒的確診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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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
不能留長指甲
新《規范》要求幼托工作人員“不留長指甲”。
在“一日生活安排”部分特別強調了兒童戶外活動時間,提出在正常情況下,全日制兒童戶外活動時間每天不少于2小時,寄宿制兒童不少于3小時,并對兒童進餐和午睡等主要生活環節明確時間要求。 京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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