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日報訊(記者 王思俊)近日,我市出臺2011年至2020年農村扶貧開發實施方案,將農民年人均純收入3000元作為新的扶貧標準,高出全國標準700元。到2020年,完成9萬深山區貧困農民易地扶貧搬遷任務和200個貧困村整村扶貧開發,全面提升貧困地區農民生活水平。
過去10年間,我市扶貧開發工作取得了階段性重大成果,使161個貧困村的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7萬人實現脫貧。
方案明確了從2011年到2020年農村扶貧開發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到2015年,貧困地區有效灌溉面積占耕地面積66%以上,自來水入戶率達到90%以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穩定在96%以上,全面完成貧困地區電網改造升級任務,基本實現農村公路養護常態化和所有行政村通班車。到2020年,貧困地區有效灌溉面積占耕地面積70%以上,高標準農田占基本農田的70%左右,形成優勢明顯的特色產業體系,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全覆蓋,自然村實現通寬帶,確保貧困地區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促進全市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按照2011年確立的農民年人均純收入2300元的國家扶貧標準,我市有18.7萬貧困人口。按照農民年人均純收入3000元的扶貧標準,貧困人口將達到41萬人。我市將走開發式扶貧道路,通過整村推進和新農村建設相結合、合村并鎮與合村并點相結合等多種形式,從根本上解決山區群眾脫貧致富問題。到2020年,穩定實現扶貧對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貧困地區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幅度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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