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因為歷史遺留問題,目前鄭州市還有一批“無房產證老房”。3月10日上午,鄭州市房管局在綠城廣場舉辦《鄭州市房屋登記條例》宣傳活動,同時提醒九類問題房屋戶主在今年6月30日前持相關資料向鄭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記中心提出申請。如有問題,可撥打67889283、67889285進行咨詢。
鄭州市房管局副局長、登記發證中心主任李武建介紹說,因歷史遺留問題,一些老房子遲遲拿不到房產證,為此,2009年鄭州市政府出臺《關于處理國有土地上房屋權屬登記中歷史遺留問題的補充意見》,對2004年4月1日(即《鄭州市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條例》開始實施之日)前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產權無爭議的九類房屋給予辦理房產證。
這九類房屋分別是:部分單位通過市場購買、拆遷安置方式獲得房屋,在轉讓房屋時無國有土地使用證;單位團購開發企業的商品房未辦理單位房屋所有權證,又將房屋出售給個人,現單位不存在的房屋;對分成界定不清的聯建房屋;2004年4月1日前國有企業出售給個人但當時未辦房產證的房屋;無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建設的房屋;開發商不存在,購房人未交清購房款影響辦證的房屋;因部分開發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房屋;未辦房屋質量驗收和備案手續的房屋;開發商已不存在,原合同上房屋坐落不清或與實際不符的房屋。“但在鄭州市市區范圍內集體土地上建成的房屋不在解決范疇內,小產權房就不屬于此類。”鄭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記中心相關負責人提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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