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不想讓親人擔心自己工作上出問題,男子偽造存折哄家人開心,不曾想,丈母娘真拿存折到銀行取錢還房貸。昨日上午10時,中山市第一法院審理了該起刑事案件,然而,被告人雖然犯偽造金融票證罪,法官卻免予其刑事處罰,為什么會這樣?
新快報記者 李紅云 通訊員 王念
隱瞞工作困境偽造存折證明“有錢”
小林是重慶人,本科畢業后到中山市從事銷售工作,月薪一萬多元。其間,他認識了在某中學做教師的小靜。2013年兩人結婚,2014年他們在中山購置了一套房產。
然而,隨著銷售業績下滑,2015年小林的薪水由原先的一萬余元縮減到三四千元,再難以維持以往的生活標準,孩子的出生也讓家庭的經濟負擔逐漸加重。然而,為了孩子出生后有個更好的生活,夫妻還張羅著買車,當岳母和妻子詢問小林身上有多少存款時,小林居然不假思索地撒了謊。“我要面子,所以就跟老婆和岳母說我有24萬元的存款。”小林回憶道。
為了讓她們相信,2015年8月,小林撥打了三鄉鎮一路邊偽造證件小廣告上的電話,支付300元讓造假人員偽造了一本存款金額為24萬元的假存折。
此后,小林就將這樣一本假存折交給了妻子小靜保管。
不信女婿偽造,丈母娘執意取錢還房貸
2016年5月18日,小林跟小靜打算還房貸,但二人手頭上都沒有那么多錢,于是岳母提出將存折里的錢取出來,這可嚇壞了小林:“我心想慘了,但是又不知道怎么開口跟老人說存折是假的,既怕又不忍心。”小林表示。
2016年5月25日,小林和岳母一起拿著假存折到離家較近的銀行。 “到了銀行門口我就后悔了,我想我肯定逃不了被揭穿。”在銀行門口,小林慌了神,這才如實跟岳母交代了實情。
“你讓我怎么相信他?他一到銀行門口就拽住我說,存折是假的,里面沒有錢,你說怎么可能?這存折哪能造假?我當時就覺得肯定是他心疼那些錢,不愿意把錢拿出來給我女兒。”小林岳母說。
于是,兩人拿著假存折到銀行的窗口向工作人員取錢。銀行工作人員表示,“當時我輸入他的證件號后,系統根本找不到他存折的信息,我就懷疑這是偽造的存折,于是馬上報警 。”
法官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
“被告人的行為犯偽造金融票證罪,免予刑事處罰……”在法庭上,聽到法官的宣判后,小林長長舒了一口氣。“感謝法院的從寬處理”。
既然犯罪為何能免于刑事處罰? 中山市第一法院法官黃劍烽表示,我國刑法有規定:“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小林的某些行為雖然構成犯罪,但法官在量刑時,還要綜合考慮到事情的起因、被告人的動機、作案手段、危害后果及普遍社會評價等因素。此類案件,依法對被告人進行從寬處理,有利于有效節約司法資源,彰顯司法理性,保障司法人權;有利于讓積極悔改的被告人重返社會,修復社會關系,促進社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