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馨予微博發圖
上海交通違法整治正在進行中,總有些那么讓人意想不到的黑色幽默。
“雙休日怎么也有這么多警察?”有沒有發現,上周末(3月26日、27日)上海市區很多路口都有多名警察在現場執法管理。
“交通擁堵”這塊城市治理的“硬骨頭”難啃,上海正嘗試通過對曾普遍存在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強有力的整治來補足這塊治理“短板”。
在上周末的整治現場,記者也跟民警一起遭遇了那么些令人哭笑不得的“黑色幽默”,精彩程度不輸晚上的“奇葩說”啊!
3月26日上午10點,黃浦區交警在瑞金醫院門診部門口發現一輛無牌寶馬轎車。注意看這輛車的牌照框,行家都知道這種框下面有兩個卡口,中間有一個螺絲位,只要拆下中間螺絲就能把車牌卸下來,十幾秒就能搞定。
這部車為什么沒貼單子?因為駕駛員不在車內,交警直接將車拖走了!雖然前后車牌都沒有,民警在前擋風玻璃下面看到了一張停車證,上面有車牌號。然后民警就聯系了車主。結果車主說:“你們當時拖車的時候,我其實就在旁邊看著……”但就算只是靜靜地看著,違法該被罰還是要被罰,12分沒啦!
那么臨時牌照是不是就可以輕松揣在身上帶走呢?該罰的還是能罰。
虹口交警在轄區巴林路上查處一輛未懸掛車牌并遮擋臨時號牌的車輛,由于無法登記車輛信息,交警給車輛上了車輪鎖。這下違法駕駛人等交警離開了回來,照樣不能開,必須到交警部門處理完違法行為后方才能為其解鎖。若想用臨牌就能隨意停,只能是聰明反被聰明誤。
26日上午10點06分,這名外賣員在世紀大道因在機動車道上行駛被交警處罰,他沒有下車,雙腳著地,面對交警他說自己知道要罰款,因為“被罰了好多次”,他唯一的要求是“快點”,因為“趕時間,去晚了要被投訴。”
據他說,他所在公司規定:15分鐘不到店扣10元、2小時內不準接單,他送一單獎勵4元,一天能送四五十單。所以20元罰款對他影響不大,時間才是關鍵。
他應該是個好員工,但這家只強調“快”而對員工違法沒有說法的公司就不好說了。
當天10時10分左右,天目西路梅園路,民警攔下一輛電動自行車,對騎車人帶人違法進行處罰。不過民警處理過程中,騎車人馮某和搭乘人卻煽動周邊行人起哄,還同時拿出手機對民警進行拍攝,稱要讓民警“上網”。民警當場對兩人行為進行警告,要求其尊重國家法律,尊重民警執法。不過,路過群眾倒是讓這二位違法者先上網了。
最后是一張某女明星微博發出的照片,雖然不確定是否在上海,但仍然被投入交通違法整治的上海公安點了名。雖然有人評論說“這么漂亮為什么要處罰”,但法律看的是公平,不是顏值!
公安部門表示:行人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條、第89條的規定,處50元罰款。建議公眾人物以身作則,遵守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