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年,阜陽市太和縣男子李駿(化名)患上了良性腫瘤。來省城解放軍第105醫院(下稱105醫院)治療時,醫生為他實施了伽馬刀手術。可術后一年,李駿的雙目逐漸失明,性功能完全喪失。
術后視力下降 性功能喪失了
李駿40多歲時,手腳明顯增大,且經常頭痛乏力,腰酸背痛。 2009年2月,他從太和縣到105醫院求醫。經診斷,他患上了垂體腺瘤。當時,醫生告訴李駿,可采用伽馬刀手術治療,而伽馬刀是一種非常先進的放射治療設備。當年2月13日,醫院對李駿進行了分次伽馬刀治療。出院后,李駿復查發現瘤體確實萎縮。
術后一年,李駿雙眼幾乎失明,性功能也完全喪失。從2010年開始,李駿先后在阜陽、合肥、北京、上海等地求醫,可情況卻沒好轉。這使得李駿懷疑到了一年前的伽馬刀手術。
維權第一回合
患者:做司法鑒定前往醫院索賠
從2010年開始,李駿先后在阜陽、合肥、北京、上海等地求醫,可情況卻沒好轉。這使得李駿懷疑到了一年前的伽馬刀手術。 2011年3月,太和縣清淺法律服務所委托一司法鑒定所對李駿的情況做司法鑒定。鑒定意見認為,李駿的右眼完全失明、左有0.5視力,構成三級傷殘。而且,醫院對李駿的治療過程中存在醫療過失行為,與李駿目前的醫療后果存在一定因果關系。
醫院:簽和解協議 否認存在過錯
此后,李駿要求105醫院給予經濟賠償。經雙方協商,2011年7月6日,醫院與李駿簽訂一份《醫療糾紛和解協議》,內容大致為:一、醫院不存在醫療過錯,后遺癥屬臨床允許發生的并發癥。二、醫院同意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37萬元。三、協議為最終一次性了結協議。
維權第二回合
患者:求醫仍無效才知院方忽悠
拿到補償款后,李駿繼續求醫,但病情不見任何好轉。后來李駿才明白,所謂的“和解協議”存在逃避責任的嫌疑。于是,李駿向蜀山區法院提起訴訟,向105醫院索賠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失費等共計100多萬元。訴訟過程中,根據雙方申請,一審法院委托另一司法鑒定中心進行鑒定。鑒定意見認為:李駿的疾病治療方法有手術治療、放射治療及藥物治療。結合李駿病情,首選伽馬刀治療是不合適的,醫院存在過錯。醫院在治療前未進行眼科檢查,李駿術后一年多雙眼盲目。這與伽馬刀治療之間存在因果關系,醫療過錯參與程度擬為60%-80%;李駿接受伽馬刀治療后,睪酮水平明顯降低,不能排除與伽馬刀治療間存在一定的因果關系,醫療過錯參與程度擬為20%-40%。
結果:醫院有過錯 判賠68萬多元
據此,經合肥中院終審,判令105醫院賠償李駿63.7萬余元,扣除已支付的37萬元,還應賠償26.7萬余元。此外,還要賠償李駿5萬元精神損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