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惠陽兩名男子因與醉酒女子發生性關系,被控強奸罪成立。自認吃虧的女子叫朋友過來“講數”,又導致其朋友被控敲詐勒索罪成立。昨日,惠陽區法院公布了該起案中案。
兩名男子劉某、梁某都是90后男孩。在惠陽秋長一公司工作。工作之余,劉某上網聊天,認識了一個叫“陽陽”女孩。中間也約出來見面了幾次。去年4月份,劉某與幾個朋友、包括梁某又約“陽陽”出來吃晚飯。幾個人在宵夜檔吃烤魚、喝啤酒,一直吃到夜半時分。“陽陽”喝醉了,無法回去。劉鋒就找了間旅館開好房,把“陽陽”背進房間睡覺。其他朋友去網吧上網。網吧沒有位置,梁某獨自一人返回。
小旅館的床太小,三人擠一張床上,“陽陽”在中間。先是劉鋒控制不住,與“陽陽”發生了關系。睡一邊的梁某也控制不住,隨后也與“陽陽”發生了關系。中間,女子有醒,欲推開梁某未果。到凌晨時分,“陽陽”醒了,發現衣服被脫,發覺自已失身。立即打電話給朋友,說自已被“強奸”,叫過來幫忙。
隨后三男一女,四個人過來,其中三名男子對劉某、梁某拳打威逼,叫其拿錢解決問題。一路講數到3.6萬,但劉某、梁某家人拿不出來那么多錢,無奈選擇報警。警方將劉某、梁某及“陽陽”叫來的三名男子抓獲。
法院審理階段,劉某不承認強奸,稱與被害女子認識,上床前,被害女子還親吻過他。而且發生關系時,被害女子也清楚,沒有反抗。
梁某雖然也不承認強奸,但是劉某證實,在梁某欲與被害女子發生關系時,他曾經阻止,但不堅決。而被害女方也有推過梁某。
但是,被害女子“陽陽”稱自已喝醉了,發生性關系時意識不很清晰。惠陽法院審理后認定,劉某是在被害人醉酒無意識的情況下,與其發生性關系,事后被害人也報警稱劉某強奸了其,所以構成強奸罪。而梁某也構成強奸罪。
對“陽陽”叫過來的三名男子,法院認為,因為強奸在前,勒索在后,主觀惡性小。
根據惠陽法院通報,劉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梁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被“陽陽”叫來講數的三名男子則構成敲詐勒索罪,其中一名動手的男子獲有期徒刑十一個月、沒有動手的兩名男子獲刑十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