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現場,玻璃門爆裂后碎一地,地面上還有血跡)
(經過一個月的治療才痊愈,但腳踝上的疤痕還很明顯)
(醫院出具的鑒定報告)
中國江西網訊 “本來陪男友來南昌辦事,沒想到一住酒店就受了傷。”12月25日,家住上饒的李女士撥打中國江西網《問政江西》欄目熱線反映,8月23日,她陪同男朋友到南昌辦事,當晚入住南昌東方豪景花園酒店,不料浴室鋼化玻璃門突然爆裂,導致身體多處割傷。事發后,李女士稱,酒店推脫責任,拒絕她提出的相應賠償。截止發稿前,雙方就賠償問題仍未達成協商。
鋼化玻璃門突然爆裂致顧客身體多處割傷
酒店方承諾支付所有醫藥費后又變卦
李女士回憶當天的情景,仍心有余悸。當晚,她和男友入住東方豪景花園酒店1505號房間,沐浴之后正要推門出去,不料浴室玻璃門突然爆裂,然后就全部脫落,隨后整個人滑倒在玻璃上,造成身體多處割傷,鮮血直流。事發后,酒店將李女士送至醫院急診科進行清洗、縫合傷口,并在醫院的骨科辦理了入院手續。
李女士告訴記者,事發后第二天,酒店的負責人承諾支付她所有的醫藥費,并稱‘先把傷治療好,再協商賠償事宜’。豈料,25日,酒店負責人就變卦了。
李女士說,“酒店總共支付了3000元醫藥費就不再管我了,還不顧醫生的建議強行讓我出院,
我家人和酒店協商賠償問題,負責人卻以‘門只能往里推不能往外推’的理由推卸責任,但被我家人以酒店并沒有貼警示牌駁回。之后,我家人幾次找到酒店,負責人遲遲不肯出面協商。”
治療花去近3萬酒店只支付3000元
顧客稱很受傷
李女士無奈之下,轉院回家治療。經過一個月的治療才痊愈,但身上2處疤痕成了李女士抹不去的痛,“我一個未婚女子,現身上有一塊大面積深色疤痕,嚴重影響美觀和自尊心,疤痕修復最佳時機就是三個月時間左右,但酒店負責人不愿賠錢給我去修復疤痕,并表示不會給任何錢給我,還讓我去做傷情鑒定。”
三個月后李女士拿著醫院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報告,去酒店找負責人協商,又再一次吃了“閉門羹”。李女士告訴記者,“酒店接受不了我的賠償金額,目前包括醫藥費、鑒定費、交通費、護工費、營養費、誤工費我已經花去了近3萬元。還有后續的疤痕修復費用,要一萬到兩萬左右。”
李女士向記者發來一份醫院的鑒定報告,據報告顯示:根據病史資料,結合法醫檢查所及檢驗報告分析,被鑒定人目前遺留有左踝部及右臀部瘢痕,與本次外傷有必然聯系,參照檢驗報告所述,被鑒定人后續治療費用約1萬元人民幣。
“出事時,酒店稱會先治好再談賠償,現在我治療完了,醫藥費又不出了,后來讓我做鑒定,鑒定做完了又要我走法律途徑,我咨詢了律師,打官司要花到將近一萬元,我怎么承擔得了?”李女士覺得很受傷。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就此事,25日,記者聯系上酒店一工作人員,據他稱,酒店會通過正常法律途徑來解決,賠償金不能任由李女士一人說了算,并表示會將此事再向領導匯報,但拒絕告訴記者負責人的聯系方式。好端端的玻璃門,為什么會突然爆裂,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無經過相關部門的檢測?截至發稿前,酒店方并未作出任何回應。此事,本網將繼續關注。(記者萬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