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擊劍冠軍入職城管
董之益是上海靜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執法大隊曹家渡中隊副中隊長。初次見他,發現這個40歲的高個兒男子,與人說話時,會很自然地彎下腰,眼睛盡量與人平視,且神情寬厚、語氣溫和。
看到董之益不厭其煩地勸說,大家都驚嘆他的耐心。記者好奇地問:“你的脾氣一直這樣好嗎?”“當然不是,是這么多年做城管磨練出來的。”董之益回答。
第一次執法遇尷尬,嚴格執法得不到群眾理解
身穿城管制服的董之益,曾經是萬人敬仰的偶像。他14歲開始學擊劍,是國家一級運動員,曾榮獲全國青年冠軍、兩次全國大學生擊劍比賽冠軍。然而,從領獎臺走到馬路邊,從面對鮮花和掌聲到面對執法對象與不明真相群眾的指責和謾罵,在經歷了巨大的心理落差之后,董之益堅持用真心換真心,終于得到大家的認可。2011年,他被評為上海市城管執法系統“第一屆十佳文明規范執法標兵”,2012年成為全國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先進工作者,2013年榮獲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稱號。
董之益至今還記得第一次上路執法時的尷尬情景。
那是2002年8月的一個早晨,小董跟著師傅到轄區巡察,看到一個小攤販推著一輛“黃魚車”(即兩輪或者三輪板車),占著人行道在賣西瓜。大家上前叫他收攤讓道,否則要處罰了。這個攤販非但不理,還拿起西瓜砸了過來。
運動員出身的小董沒細想,一把抓住對方的手,想阻止他扔西瓜。誰知,攤販一下子躺倒在地,大聲喊:“城管打人了!”
當時正值上班高峰,馬路上人來人往。這一喊,立即引來數十人圍觀,甚至有人嚷著“我來作證”。周圍一片指責聲,小董又緊張又委屈,百口莫辯。這時,經驗豐富的師傅從旁邊一個隊友手中拿過攝像機,對攤販說:“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樣,我們都錄得一清二楚。你說打人了,那我們叫警察來處理吧?”話音未落,那個攤販咕嚕一下就從地上爬了起來,自覺接受了處理。
這次失利讓董之益想了很多。城管執法,為何得不到群眾的支持?如何扭轉這一現象,自己又如何盡快提高執法水平?他開始調整自己的心態,虛心向領導和同事們求教,同時決定在執法中多用心、多宣傳。
此后,每天執法,董之益都不停地勸誡違規者,又不停地向周邊群眾宣講,漸漸地,大家對城管工作有了新的認識:“他們嚴格執法,是為我們創造更好的環境呀。”
被砍傷殘仍耐心做工作,兩年后犯事攤販流下感激淚水
城管執法管理面對的看似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有時卻會面臨生死考驗。
2010年9月16日,董之益在轄區內巡查發現一個弄堂口居然擺出一個用鋼絲床做的售螃蟹攤位。攤主是當地居民朱某。
大家上前好言相勸,朱某態度蠻橫,說:“我看今天你們誰敢動?”在勸解、教育無果的情況下,城管決定依法暫扣朱某的電子秤。就在董之益上前拿過電子秤時,朱某突然從攤子下抽出一把菜刀,對準董之益的腦袋劈了下來。憑借運動員的敏捷反應,董之益舉起電子秤抵擋,菜刀砍進他的右臂,頓時,肌肉翻了上來,鮮血激射出一米多高。旁邊的城管隊員沖上前,死死按住朱某的手,一個隊員用毛巾緊緊扎住董之益的右臂,并迅速將他送到附近醫院。
經診斷,董之益的右上臂肌腱全部斷裂,斷了3根筋,部分神經損傷。醫生足足為他做了兩個多小時的修復手術。
后來,董之益被鑒定為十級傷殘,右臂幾乎無法負重。“但我從沒想過不做城管。”董之益說。
肇事的朱某被判刑6個月,因其家境困難,董之益還主動向法官提出放棄民事賠償。
2011年4月,朱某刑滿釋放,又在老地方擺起了攤子,還拉了電線、裝了電燈。他揚言道:誰再管我,我就和他一起躺倒在地上。
怕矛盾激化,領導提出讓董之益回避一下。“可這是我的分內工作,我不管,過不了自己這一關。”董之益拒絕了領導的好意,照常巡查執法。到了朱某的攤位前,董之益主動打招呼,希望他來中隊聊聊。“沒什么好聊的。”朱某沒好氣地回答。但過了幾天,他還是來了。城管同事端上一杯茶,他接過來,直接扔到墻上。董之益并不生氣,繼續好言好語做工作。
就這樣,一次兩次三次,朱某的對抗情緒漸漸消失了,后來他自行拆除了攤位,還路于民。
考慮到朱某確實生活困難,董之益和同事們幫他聯系了一個菜場的水產攤位,并找街道為他減免了3個月的攤位費。看到他經營不善,又請來有經驗的人給他指導。同時,董之益和同事一起,積極為朱某向街道申請低保。低保申請批下來的那天,董之益的同事和朱某去了街道,回來說,朱某這么倔強的人,居然流著淚給他們跪下了。
照章辦事并不難,能化解對立情緒解決問題才是本事
傍晚時分,董之益和他的團隊巡察時,發現一家燒烤店將一箱箱啤酒摞在人行道上。老板娘一看到董之益,立刻跑出來,不好意思笑道,“我來搬我來搬”,隨即開始往里搬。
看那樣子,老板娘顯然和董之益很熟。
“他幫過我的忙。”老板娘告訴記者,自己叫張君,是安徽合肥人。今年3月,她盤下這個店面,想開個燒烤店。但是,整個店才10平方米左右,堆了冰箱、烤爐后,根本沒有地方讓客人堂吃了。于是,每天從傍晚開始到半夜,人行道就成了她家的“延伸店面”。不僅影響交通,地上還搞得很臟。董之益和同事們一次又一次地勸說、教育,甚至數次處罰,就是不解決問題。
不久,隔壁開了一家福建餛飩店。董之益發現餛飩店的生意主要集中在中午,于是靈機一動:餛飩店晚上可以出租給燒烤店啊。
他把兩家店的老板以及他們共同的房東叫到中隊辦公室,說了自己的想法,三方一致同意。最后,大家簽了一份合同,餛飩店晚上租給燒烤店,張君每月付租金2000元,加上房東的500元補貼,餛飩店凈賺2500元。而張君也不必再為客人堂吃發愁了。
像這樣的“多管閑事”,在董之益這里,是經常的事兒。
曾有人對董之益的做法表示異議:城管嘛,做好本職工作,嚴格執法就行了。但董之益有自己的看法,他說,僅僅照章辦事,其實很簡單。但是,如果不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光靠勸誡、處罰,管理效果不明顯,而且多次處罰,執法對象的對立情緒也會累加。這些都是城市安全的隱患。
“城管是一份充滿挑戰的職業。”董之益知道自己肩上的擔子不輕,但他表示會堅守這份職業。“我希望我們城管架起一座橋梁,連接市民群眾的幸福期盼。”他說,社區居民是群眾,小商小販也是群眾,協調各方的利益,讓每個人都獲得幸福生活的權利,“這是城管執法人員的難題,也是我的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