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 “郭美美因賭球被北京警方抓獲”,昨天下午《法制晚報》獲知該消息并率先獨家發布。18時左右,北京市公安局對該消息予以證實:網傳郭美美被北京警方抓獲一事屬實。
2014年7月9日,北京警方經縝密偵查,在掌握了大量證據后,一舉打掉一個在世界杯期間組織賭球的犯罪團伙,抓獲團伙成員8名。
該團伙在境外賭博網站開戶,通過電話等形式下注進行賭球,郭美美系其中一參賭人員。
北京警方表示,郭美美對參與賭博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中。
今天上午,記者從郭的律師處獲悉:目前郭美美還在接受警方調查詢問。
最新進展 律師:郭美美仍在接受警方調查
記者今天上午從郭美美的代理律師處獲悉,由于案件涉及其他人員,目前郭美美還在警方接受調查詢問。
今天上午,記者聯系到了郭美美的代理律師吳律師,據其介紹,郭美美是在7月9日被警方帶走的,目前正在接受警方的詢問。
因為案件還涉及到其他一些人員,因此郭美美需要配合警方展開對案件的調查工作。
律師:郭美美或將接受行政處罰
但郭美美的代理人確認,郭美美在此次賭球事件中,已經排除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可能,也就是說,郭美美不會因為涉嫌賭博或者開設賭場罪被刑事拘留。
接下來,要看案件調查的進展情況,代理人表示,郭美美可能會被警方采取行政處罰或者其他處罰,比如可能被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但這要看警方最終的處理決定。處罰決定將在近期作出。
對于郭美美是否在生活中如報道所說嗜賭,律師表示不方便予以置評。
微博炫賭 郭美美曾重金押比賽
郭美美賭球被抓后,記者在郭美美個人微博上發現,其賭球早有跡象,她頻頻通過微博曬出自己關注的球隊。
從巴西世界杯開賽以來,郭美美多次發布微博稱自己“買球”或深夜看球,還抱怨自己每晚看球到深夜白天還繼續工作的辛苦,6月11日起,其個人微博@郭美美Baby 頻頻稱自己“關注世界杯”、“巴西必勝”、“力挺內馬爾”,也多次稱“輸大了”。
此前的6月11日下午,郭美美就發微博稱:“世界杯要開始咯,今年我也要參與一下,看看我猜的準不準,反正上一屆是猜準了,但自己沒買。”隨著郭美美此次被北京警方證實因賭球被抓,這條微博成了網友印證郭美美參與賭球的間接證據之一。
有網友就直接質疑郭美美如此明目張膽地參與賭球,應該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從7月7日開始,郭美美的微博上就再沒有新的內容發出。據北京警方證實,郭美美在7月9日晚上因參與網絡賭球被警方抓捕。
警方發布 世界杯期間打擊賭球 破案8起
昨天下午,記者從北京警方獲悉,世界杯期間警方將結合夏季社會治安開展打擊整治工作,對賭球違法犯罪活動實行“零容忍”。
世界杯開賽以來共破獲賭球案件8起,抓獲違法犯罪人員47人,其中刑事拘留22人,行政拘留25人,收繳賭資初步統計達6000萬元。
記者了解到,入夏以來警方即組織開展集中打擊利用世界杯賽事進行賭球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對境內外賭場、利用世界杯足球賽事進行網絡賭博的賭博(博彩)公司、網站在本市的代理人、代理機構、各級莊家,賭博網站的開辦者、經營維護者以及涉案的地下錢莊開展重點打擊,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抓獲一團伙 涉案賭資數千萬
6月16日,市公安局接舉報線索反映:在海淀區一游藝廳有賭球團伙,且活動頻繁、參與人員多、投注額較大。
團伙成員賭球時主要通過電話投注,上下級間均單線聯系,賭資通過pos機、手機銀行或銀行柜臺進行轉賬,每日賭資高時達百萬元;涉案人員涉及本市東城、西城、朝陽、海淀、通州等多個區縣,且年齡一般在二三十歲左右。
7月3日,民警先后在海淀、昌平、朝陽等多處出租公寓內,將涉嫌組織賭球的文某某等15名涉案嫌疑人抓獲。
經審查,文某某對組織賭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經查,該團伙涉案賭資高達數千萬元。
目前,文某某等5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10人被行政拘留,此案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北京警方再次提醒廣大市民,賭球是賭博的一種形式,屬于違法犯罪活動。在賭球違法活動中,“莊家”根據參賭人員投注的比例,適時調整控制賠率,最終做到少數贏錢,多數賠錢,自身獲取差價穩賺不賠。
警方呼吁球迷朋友們要選擇健康的方式參與足球賽事,切勿因為一時刺激或貪圖利益參與賭球,造成終身悔恨。
相關新聞 計算機碩士 賭球輸掉300萬
曾經在網絡賭球中獲利,上癮后又輸得傾家蕩產,擁有一份高薪職業又在公司擔任主管的李某為了“翻本”鋌而走險,不僅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公司財物、竊取同事財物進行變賣,還編造事實詐騙他人。
東城檢察院今天通報,李某因涉嫌職務侵占、盜竊、詐騙罪被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
李某是一名國內知名大學畢業的計算機碩士,現任某公司電腦部主管,月薪過萬,平時喜歡足球。
2009年,李某在一個境外網站觀看足球比賽時,偶然發現這個網站還可以參與賭球,在好奇心的驅使下,自己就嘗試著小賭了幾把,發現贏的錢居然真的可以取出來,于是便開始繼續參與賭球。
賭球之初,李某曾經贏過近百萬元,巨額獲利使他逐漸迷戀上賭球,一發不可收拾。然而,他很快就把贏的錢全部輸光,還輸掉了200多萬元本錢。
為了籌集賭資,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李某利用自己是電腦部主管的職務便利,侵占公司財物,通過網絡變賣,又竊取了同事儲值購物卡數十張,還編造公司報廢電腦,以多次收取業務定金的方式,對二手電腦回收人實施詐騙,將非法所得全部據為己有,用以償還信用卡和參與賭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