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午9時,焦作市民朱女士向記者反映,她買的房子入住才6年,屋頂就出現裂縫了,多次向開發商一家下屬的物業公司反映,物業公司卻置之不理。
業主:投訴無果很鬧心
朱女士家在焦作市山陽區億祥東郡小區15號樓2單元一樓,記者在她家西南一間臥室看到,一條從由北向南的裂縫橫跨整個房間,裂縫北邊這邊為一張薄紙厚度的,而越向南走則變得如半個小米粒寬。朱女士領著記者又看了其他兩個臥室和客廳、餐廳的屋頂,都有不同程度裂縫現象。
朱女士說,2009年10月份拿到億祥東郡房的鑰匙,就開始裝修,2010年春房子裝修后,就發現西南這間臥室屋頂出現的裂縫,當時她也沒有在意,但當年的年底又發現其他房間也不同程度出現裂縫現象,就找開發商一家下屬的物業公司反映,物業公司也來了三次,都說得向開發商反映,但都是一走了之,沒了下文。
物業公司:早前情況不了解
記者隨即來到物業公司,有關負責人稱,朱女士早在裝修的時候就反映過房子問題,當時開發商給她2600元,讓她自己解決,她還保證絕不向第三方反映這個問題。
朱女士說,2009年裝修的時候發現陽臺出現層高差問題,開發商出了錢她自己解決,這與今天出現的裂縫問題沒有絲毫關系。
記者把朱女士說的情況告知物業公司有關負責人后,這名負責人說,她是2013年才來的,以前的情況她不了解。
工程質檢部門:應由開發商修繕
昨日下午3時許,記者聯系到焦作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有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說,屋頂出現裂縫現象,屬于現澆板遇冷遇熱后的正常反應,不屬于工程質量問題,但有礙觀瞻。該負責人認為,屋頂裂縫問題應由開發商負責修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