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有網友貼出“共享電動車”的照片,稱在西安高新區高新路與科技三路口拍攝到共享電動自行車。記者隨后抵達現場,并未看見。經了解得知,當日下午,當地城管部門巡查中發現“共享電動車”之后,已要求運營方將車子撤離現場。
西安市城管執法局高新分局李宏濤介紹,該局在巡查中發現“共享電動車”正在進行投放,因為此舉涉嫌違法占道經營,遂進行口頭警告后要求運營方自行收回,并已于28日上午約談運營方負責人,“交通運輸部會同多部門起草,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中提到,‘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且運營方并未辦理投放備案手續,所以依法叫停。”
6月27日,有網友貼出“共享電動車”的照片,稱在西安高新區高新路與科技三路口拍攝到共享電動自行車。記者隨后抵達現場,并未看見。經了解得知,當日下午,當地城管部門巡查中發現“共享電動車”之后,已要求運營方將車子撤離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