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稱2010年死在河邊的男孩就是在此處被發現的。
■覃婆婆說,小梅此前在此處遭韋某毒手。
■韋某的家門窗緊閉,鄰居稱韋某的父母已有多年未回家過年。
■韋某家殘破的舊屋。
掐死同村四歲男孩,動機不明
直到2010年冬至前的一個下午,跟父親上山收木薯的韋某又一個人提前回家。那天,13歲的韋某做了一件讓村里人無不感到詫異的事,他竟將同村一名4歲多的男孩給殺害了。
“如果小歡還在,他今年都10歲了。”小歡的伯父韋丕林說,事發時他和小歡的父親都去了廣東江門打工。當天,小歡一個人在村里揀橄欖核,后來不知所終。韋丕林和其父親聞訊后漏夜趕回老家,尋找小歡。
可在找到小歡時,他已經斷氣了。
事發后的第三天,縣里的刑警將韋某帶走調查。小歡的家人從警方處了解到,韋某承認自己掐死了小歡,但他們并不知道自己孩子是怎么招惹上韋某,才遭來殺身之禍。
2012年,小歡案子的判決出了結果,韋某因未滿14周歲依法不承擔刑事責任,但韋某的父母需要向小歡的家人賠償90000多元。出乎小歡家人的意料,韋瑞康夫婦從來沒向他們正面道過歉,每次與他們談起賠償的事情,對方一直推說沒錢賠?!斑@是小歡給我們留下的唯一念想了,但至今我們仍未拿到一分錢的賠款”。
捅傷六歲女童,準備把她淹死
被韋某欠著賠款的,還有村內石橋邊上的梁志枚家。
時間回到2011年2月,梁志枚的女兒和女婿外出打工,將6歲的外孫女小梅寄放在他家中上學。事發當天下午,小梅從村里的小店買完拜神用品回家,就在離家不到50米的石橋上,突然遭人持刀捅傷腹部,并被拖到橋下,而行兇的正是剛年滿14周歲的韋某。小梅的外婆覃婆婆說,當時鄰居經過時聽到橋下有“撲通”聲,還以為有大魚,上前一看才發現是韋某捅傷了小梅,還捂著她的嘴巴,準備把她淹死。
韋某看到有人來后,當即扔下小梅逃跑,“小梅的腸子都掉出了一截”,覃婆婆比劃著說。小梅的舅舅當即用摩托車把她送到羅播鄉上的醫院搶救,民警于當晚在鳳鎮小學將韋某抓獲。經過搶救,小梅幸運地活了過來,但用去了20000多元醫藥費,還被評定為10級殘疾。經法院判決,小梅應獲賠20000 多元醫藥費,但因韋瑞康拿不出錢而遲遲未能拿到。
在判決下達后,覃婆婆他們向韋瑞康追討藥費多次未果,后來韋瑞康還去了廣東打工,“連人也找不著了”。2012年,當地的檢察院為小梅申請到了2000多元的救助金。覃婆婆告訴記者,小梅雖然只有6歲,但卻十分懂事,會主動要求幫忙洗碗和照看年幼的弟弟妹妹。小梅事發前在村里小學上2年級?!靶∶泛芟矚g這里,但出了這件事后,她再也不敢回到這里。她現在還會經常做惡夢,被嚇醒后哭著大聲地喊‘爸爸’。”覃婆婆心痛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