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方舟子對薄公堂 崔永元、方舟子對薄公堂](./W020150929269950319299.jpg)
京華時報訊 方舟子(原名方是民)和崔永元,一位是科普作家、學者,一位曾是知名主持人。兩人之間的硝煙緣起2013年9月8日對“轉基因食品能不能吃”的爭論,并最終對簿公堂,互訴侵犯名譽權。一審法院判定兩人都構成侵權,判決雙方相互道歉,刪除侵權微博并互賠損失。兩人不服,均提起上訴。昨天上午,市一中院開庭審理此案,事件的兩位主角均未到場。
昨天上午9點30分,市一中院開庭審理此案,方舟子和崔永元均未出席庭審,雙方委托代理人出庭。
庭審時,崔永元一方提交了網絡截圖作為二審新證據,試圖證明方舟子的安保基金涉嫌詐騙,從而認為崔永元在微博中所稱方舟子“黑基金黑到家”等言論是有事實和證據支撐的,不存在故意侮辱、誹謗的行為。
與此同時,方舟子也提交了網絡截圖以及對微博網友發言內容進行公證的公證書作為回應,證明方舟子不存在詐騙行為。方舟子的代理律師堅稱,方舟子既不是該基金的發起者也不是管理者,不具有動用該基金款項的權利,因此不存在詐騙的可能性,崔永元的微博言論虛構事實,明顯構成侵權。
昨天上午,經過3個小時的激烈辯論后,雙方代理人均表示不愿接受法院調解,該案未當庭宣判。
>>庭審現場
◎方舟子
一審忽略很多證據
法庭上,方舟子代理人用了近一個半小時的時間陳述上訴請求及理由。他表示,一審判決很荒謬,認定事實不清,明顯偏袒崔永元,忽略了很多方舟子提交的證據,必須改判。
“凡是對方舟子有利的證據,法院未采用,對崔永元有利的證據法院均采用了。崔永元作為公眾人物,其本人做的科普活動以及其發起的基金會應該接受社會公眾監督,方舟子發表對其科普活動以及基金會發表正常的監督意
見,不應該認定為侵權。”代理人說。
代理人還表示,“一審判決也無法執行,判決方舟子必須刪除侵權微博,方舟子無法做到,因為目前方舟子無法登錄其騰訊微博,而且當事人只能在報紙的廣告版發布致歉聲明,但一審法院判決要求在幾家媒體上道歉,要求我方刪除微博,我們無法做到”。
代理人稱,方舟子為了維權,付出了大量的費用,一審法院判決的賠償金額太低,不足以彌補方舟子的損失。
◎崔永元
方舟子社會評價低
崔永元的代理人表示,崔永元在轉基因食品在科學界以及社會公眾中還有爭論的情況下,做出一些科普活動,是為了社會公眾的知情權、選擇權,不侵犯方舟子的名譽權;崔永元的言辭均有事實依據,有證據證明方舟子是網絡流氓、網絡騙子。
“方舟子在網絡上并沒有積極的社會評價,崔永元使用的語言,都是網絡用語,也為網友所熟知,崔永元在微博上使用,不會造成方是民社會評價的進一步降低。”代理人表態的同事還提交某媒體做的“中國十大人渣調查”等網絡調查,稱方舟子在調查中名列前茅,沒有積極社會評價。
代理人還表示,方舟子的微博全部構成侵權,給崔永元的社會評價造成了降低,方舟子的微博言語出格,使用流氓在搞慈善、騙子等言辭,而且這些言論沒有任何依據。
“一審法院僅僅以崔永元是社會公眾人物,理應有一定程度的容忍義務為由不支持崔永元的全部訴訟請求,顯然適用法律錯誤,偏袒方舟子。”代理人說。
>>案情回放
倆“大腕”辯論變罵戰
2013年9月,有媒體刊發了《方舟子:應創造條件讓國人天天吃轉基因食品》的報道。崔永元認為,此內容存在可商榷性,因此發布微博評論稱:“轉基因食品,你吃嗎?你可以選擇吃,我可以選擇不吃。你可以說你懂‘科學’,我有理由有權利質疑你懂的‘科學’到底科學不科學。你可以說我白癡,我也可以說你白吃。”
之后,方舟子發微博稱:“你當然可以選擇不吃,但是不要傳謠阻礙中國農業技術發展。”
隨后,兩人通過微博開展多輪辯論。辯論逐漸升級為罵戰,出現“騙子”“流氓”“瘋狗”等字眼,甚至牽扯上對方父母。
2014年1月,方舟子以崔永元在微博上散布謠言、侮辱、誹謗對其進行人身攻擊,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為由將崔永元訴至法院。崔永元亦認為方舟子的微博對其進行侮辱、誹謗,侵犯其名譽權,對方舟子提起了反訴。最終,兩起案件由法院合并審理。
今年6月,海淀法院一審判決崔永元刪除法院認定的侵權微博、向方舟子賠禮道歉,賠償方舟子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及合理支出1.5萬元。對崔永元的反訴,判決方舟子刪除法院認定的侵權微博、向崔永元賠禮道歉,賠償崔永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5萬元及合理支出2萬元。一審判決后,雙方均提起上訴。(記者楊鳳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