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針對媒體報道的“豐城一女孩戶籍信息出錯,被要求證明女孩是女孩”一事,江西豐城市公安局25日回應稱,經辦民警剛接手戶籍工作,對性別更正和變更理解不透,導致群眾多跑腿、受委屈,派出所在核實相關情況后已為申請人更正了戶籍信息。
14歲的女孩吳某某家住豐城市小港鎮潭頭村。2004年,全村進行人口信息統計時,誤將她的性別登記為男,當地派出所在發現這一問題后僅在戶口簿上進行了更正,并未在戶籍管理系統中予以更正。
2015年8月上旬,吳某某前去豐城市公安局小港派出所辦理更正為女性的戶籍業務時,經辦民警稱,按照規定得提供“性別鑒定證明”才能辦理。吳某某的母親滕女士稱,因為醫療機構無法開出“性別鑒定證明”,最后在醫生的建議下以B超代替,B超檢測單顯示,吳某某具備子宮等女性特征。
8月25日,豐城市公安局發布了一份《關于豐城市公安局小港派出所辦理吳某某戶籍性別更正的情況說明》稱,為吳某某辦理戶籍業務的民警自2010年入警以來,一直擔任外勤工作,2015年7月才接任戶籍民警,對戶籍業務不夠熟。
豐城市公安局表示,近期,江西省公安廳開展了戶籍清理整頓工作,由于歷史原因,豐城市公安局一些戶籍民警受到不同程度的責任追究。因此,在辦理吳某某性別更正業務時,這名民警過于謹慎,在實際工作中尚顯呆板,生搬硬套戶口登記管理規定,加上沒有及時向所領導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匯報,將這名女孩性別更正片面地理解為性別變更,導致其要求申請人出具性別鑒定證明。
豐城市公安局表示,已對經辦民警進行了嚴肅批評教育,責成其離崗培訓學習,并以此事為教訓,舉一反三,在全局范圍內開展戶籍業務知識培訓,確保每一位戶籍民警熟練掌握戶籍管理的各項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