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南樂天)近日,鄭州市出臺2015年主要污染物減排計劃實施方案,確定2015年4項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和任務。
方案明確,在水污染減排方面,2015年,鄭州市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含工業、生活、農業)分別控制在9.25萬噸、1.13萬噸以內,比2010年分別減少14.8%和17.8%;
大氣污染物減排方面,2015年,全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9.26萬噸、15.12萬噸以內,比2010年的10.5萬噸、18.74萬噸分別減少11.8%、19.3%。
根據方案,今年鄭州市將組合施拳,把水污染、電力行業污染、水泥行業污染、農業源面源污染、機動車尾氣污染等以及燃煤量等方面作為重點嚴控主要污染物減排。
其中提到,在電力行業污染方面,2015年鄭州將完成滎陽國電“引熱入鄭”工程,新增供熱能力1400萬平方米,減少排放二氧化硫約4000噸、氮氧化物約3000噸;11月底前,鄭州市市區燃煤鍋爐改用天然氣等清潔燃料或加入集中供熱,完成拆改10臺以上;加快市熱力總公司市區熱源廠“煤改氣”工程建設,2015年北郊熱源廠建成投入使用。
此外,今年鄭州市將繼續推進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考核。對未完成任務的地方和行政不作為的部門或企業,進行問責并“一票否決”;對未完成污染減排年度目標任務的企業,實行建設項目“企業限批”;對未完成污染減排年度目標任務的縣(市、區),實行建設項目“區域限批”。
據悉,2014年鄭州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別為9.747萬噸、1.21萬噸、9.42萬噸、17.08萬噸,減排比例分別為11.6%、12.1%、10%、8.87%,完成了省政府下達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