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晉濟高速發生兩甲醇車追尾相撞的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事發后遇難人數數次更新,從13人到目前的31人。昨天,記者從國家安監總局獲悉,事故調查組成立。
兩甲醇車追尾引爆42車
3月1日,位于山西省晉城市境內的晉濟高速巖后隧道內發生兩輛甲醇車追尾相撞,導致前車甲醇泄漏,在司機處置過程中甲醇起火燃燒,隧道內42臺車輛及煤炭等貨物被引燃引爆。記者從國家安監總局獲悉,事故發生后,山西省委省政府立即組織現場救援等相關工作,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也配合公安部、交通運輸部立即派員趕赴現場協助地方政府開展搶險救援等工作。
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由于燃燒車輛多、時間長,相關物質高度碳化,DNA鑒定非常困難,確認遇難人員數量和身份難度很大。
按照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近日國務院安委會組成工作組并組織有關專家趕赴現場,加強現場指導和傷亡人員的核查工作。經現場清理、走訪排查和采取DNA鑒定等技術手段核查,事故共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蹤。
調查組成立最高檢參加
昨天,記者從國家安監總局獲悉,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由安全監管總局牽頭,監察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全國總工會、山西省政府負責人及有關部門人員和專家組成的國務院晉濟高速公路山西晉城段巖后隧道“3·01”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調查組,并邀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派有關負責同志參加事故調查。
據相關人士透露,高檢院瀆職侵權檢察廳將參與此次事故調查。在調查中,檢察機關將積極協助配合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完成好事故調查任務,嚴查事故所涉瀆職等職務犯罪,對構成犯罪的涉案人員,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隧道口設煤檢站不利通行
據悉,昨天上午,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在山西晉城召開全體會議。會議指出,經初步分析,這起事故暴露出肇事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內部管理混亂,掛而不管、以包代管;肇事的危化品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員安全意識薄弱,不按操作規程操作;距隧道出口3.8公里處設置的煤檢站不利于車輛快速通過隧道;有關地方政府及其相關主管部門監督管理不力;隧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存在薄弱環節等。
會議強調,事故調查組要認真排查確認遇難人員,全力做好傷員救治及事故善后工作,深入細致開展事故調查,盡快查清事故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嚴肅問責,嚴格責任追究,給社會和遇難者家屬一個負責任的交代。
與此同時,調查組還要求各省各部門馬上開展交通安全尤其是各類易燃易爆品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切實加強各類隧道交通和危化品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堅決杜絕類似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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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后4次信息披露
3月1日,媒體報道稱事故中有12人受傷,其中1人傷勢較重。據現場脫險人員講,尚有6人下落不明。
5日,晉城市政府新聞辦透露,搜救工作結束,事故共造成13人死亡。
11日,晉城市政府新聞辦透露,確認16名遇難者身份,報失人員有39名。
13日,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稱,事故共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蹤。記者韓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