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是很多人一生中的大事,最近平頂山的何先生非常苦惱,自己在三年前訂下的一套商鋪 ,按照當時合同約定有270平方米,然后在交房時竟然剩下170平方米,少了100平方米,了解到情況后,何先生當時就蒙圈了。
2013年,何先生家人在平頂山市光明路金建·悅和園小區買了一套臨街門面房,合同約定,商鋪面積為270多平方米,價格是每平方米8000元 ,何先生家人先后分兩次支付了全部房款,共計210多萬元。可是在2014年8月份交房以后,何先生發現情況不對勁兒。
發現實際面積與合同約定相差較大,何先生隨即找開發商理論。開發商派工程師過來量,隨后給出結果說少了一百平米。說好的270平方米 ,怎么會“縮水”變成了170平方米呢?對此,開發商這樣解釋。
電話連線 閆偉峰:為啥少了一百平米少這么多?他當時買按照圖紙,可能后來建時候消防分區可能會出現分割上的問題,他的少了 可能其他人的就多了,又賣給別人了。
何先生說,正因為這套門面房實際面積少的太多,所以閑置兩年多時間,都一直租不出去。
更讓何先生生氣的是,他側面一打聽,得知這棟樓竟然還沒有預售證,也就是說,他買的房子根本辦不了產權證。何先生多次找開發商協商 ,最終在今年一月份,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
根據這份協議,開發商需要支付何先生家人本金和利息共計410萬元,并于今年1月26日前退還100萬元,剩余款項于今年5月30日前返還完畢。可是直到目前,開發商并沒有兌現承諾。何先生說只給了20萬,既然雙方達成了退房協議,開發商又為什么遲遲不予履行呢?
4月10號下午,記者和何先生一起,來到平頂山金建·悅和園小區售樓部。按相關規定,開發商銷售商品房,應當具有土地規劃許可證、預售證等“五證”,可是在售樓大廳,記者并沒有看到任何相關證件。
工作人員稱有證,有復印件,但是領導外地出差了。對于何先生家門面房所在二號樓是否有《預售證》的問題,開發商負責人閆偉峰在電話中閃爍其詞,并沒有作出相應回答。
當天,記者從平頂山市房產管理局了解到,何先生家所買門面房,也就是平頂山金建·悅和園小區二號樓,根本沒有辦理《預售許可證》。
監察大隊工作人員說,對于這種非法銷售房屋的行為,他們會進行立案調查,何先生需要讓家人帶著本人有效證件,來辦理相關手續。
監察大隊:帶本人來我們給你立案,同時也會給你們協調處理這個事。
平頂山市房管局監察大隊大隊長 王振軍:就是兩種途徑,一種是通過我們行政立案,對方不執行我們還要交法院強制執行,就是時間慢,前后下來得一年多,你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還能申請雙倍賠償。
記者采訪離開后,何先生告訴記者,說開發商負責人已經聯系他,準備商量下一步的解決辦法,我們也希望這事有個圓滿的結果。同時提醒市民,在買房時還是要考察周全一些,了解清楚開發商是否手續齊全,是否會帶來后續麻煩問題。也提醒管理部門加強監管,加大執法力度,減少類似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