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市統計局昨日發布的統計調查結果顯示,網購已成為我市大眾消費模式,青年居民成為網購主力。在有網購經歷的居民中,18~34歲的占到66%。
據悉,為了解我市居民網購消費狀況,市統計局對市內九區居民的網絡購物情況進行了調查,隨機抽取500戶市區居民進行訪問,在468份有效問卷中,九成受訪居民有網購經歷,近七成受訪居民每年用于網上購買商品的花費已達1000元~10000元,表明“網購”已成為大眾消費模式。
鄭報融媒記者 侯愛敏
網購者青年是主力六成為女性
調查顯示,網購居民呈現以下主要特征。青年居民是網購主力群體。在有網購經歷的居民中,18~34歲的占66%,這與青年思維活躍,容易接受新事物、新觀念有很大關系。35~55歲的占27.1%,17歲及以下的占4%,56歲及以上的占2.9%。
與男性相比,女性居民更易接受網購。分性別看,在有網購經歷的居民中,女性比重為62%,男性為38%。這與女性更多注重家務管理、喜歡個性購物等消費行為有關。
從家庭收入狀況看,年收入在5萬~10萬的居民參與網購的比重為42.2%,年收入在5萬以下的居民參與網購的比重為41.5%。年收入在10萬元以上的居民參與網購的比重僅為16.3%
從網購群體的收入來源看,主要是以工資收入為主,這部分居民的占比為65.8%。
從網購群體的職業看,網購人員以公務員或事業單位人員、企業員工或工人為主,這兩類居民的占比分別為34.2%和27.8%。自由職業者占比為14.6%,學生占比為11.1%,私營業主占比為9.4%,離退休人員占比為2.8%。
三成消費貢獻網購衣服成首選
居民網購的主要特點為:網絡購物行為已從網絡時尚成為大眾消費模式。在468份有效問卷中,有90.6%的居民有網購經歷,占到被調查對象的九成。這表明隨著互聯網的普及和網上銀行以及現代物流業的發展,滲透到社會各個階層,并引發網民消費行為和消費理念的轉變。
同時,網購已成為居民消費的重要方式。居民從過去的“進店購物”演變為“坐家購物”。在有網購經歷的居民中,喜歡網購的占57.1%,喜歡實體店的占42.9%。網購頻率每周一次的占37.5%,每月一次的占37.3%,每季度一次的占16%,每年一次和每天一次的分別占6.4%和2.8%。被調查居民中,身邊幾乎全部喜歡網購的占24.5%,一半以上的占59.7%,不到一半的占12.3%,很少、幾乎沒有的占3.5%。
網購商品主要是衣著類商品、食品和日用品。調查顯示,衣著類商品以時尚新穎樣式多等特點穩居網購品種的首位,在所有產品中占比31.2%。排名第二、三位的食品和日用品分別占比20.6%和16.7%。
近四成網民網絡消費占消費支出的一到三成。受訪居民中,30.7%的網絡消費占消費支出的10%及以下,38.4%的網絡消費占消費支出的11%~30%,19.8%的網絡消費占消費支出的31%~50%。9%的網絡消費占消費支出的51%~75%。
超四成網購消費在1000到5000元之間
調查也顯示,近七成的受訪居民每年用于網上購買商品的消費已達1000~10000元。受訪居民中,2015年網購消費在1000元以下的占17.2%,1000~5000元的占42.7%,5001元~10000元的占24.8%,10001~20000元的占9.4%,20000元以上的占5.9%。
受訪居民中,有26.2%的認為網購之后相比之前消費支出大大提高,有34.4%的認為網購之后相比之前消費支出有所提高,有31.4%的認為網購之后相比之前消費支出基本持平,僅有8%的認為網購之后相比之前消費支出有所減少或大大減少。這說明網購逐漸深入居民日常生活,有利于居民生活和促進居民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