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磊
今后,鄭州市民家門口有望出現不少“菜籃子”。昨天,鄭州市政府發布《加快推進農貿市場規劃建設和提升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新建、改造的居住區必須按要求規劃布局和配建農貿市場,達到1萬人的居住小區必須設置一處菜市場。
鄭州市政府有關負責人說,鄭州即將著力打造“15分鐘便民生活圈”。“對現有農貿市場實施提升改造,限期達到規范標準;對現有建成區未按規劃布局農貿市場的,可通過多元化投資的形式,參與建設農貿市場;對于新建、改造的居住區必須按要求規劃布局和配建農貿市場。”
這個規劃標準是啥?上述負責人說,根據規定,“達到1萬人的居住小區必須設置菜市場一處,建筑面積按1000平方米/萬人配建,每處菜市場規模宜為2000—3000平方米”。
據介紹,為了保證農貿市場建設到位,鄭州在土地出讓時,農貿市場的建設標準和要求必須納入規劃設計條件并簽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土地取得者必須按照規劃要求和出讓合同進行開發建設。市場建成后,按照國有資產監管相關規定以成本價(土地成本+建設成本)實施國有化回購,保持其社會公益性質。
“以農貿市場外墻為界,直線距離1公里以內,無有毒有害等污染源,無生產或貯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的場所。”鄭州市政府有關負責人說,鄭州積極鼓勵業態創新和互聯網交易平臺,支持農貿市場與農業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種養殖大戶等建立產銷對接機制,探索建立直供直銷、網上訂購、連鎖配送等模式。此外,加大對馬路占道市場的清理力度,采用疏堵結合的方式引導占道經營者進入市場內經營。市場周邊500米范圍內不得設立早晚市、臨時攤群等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