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女童遭生父性侵,母親不聞不問,依照今年1月1日新實施的未成年人保護新規(《關于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下文簡稱“新規”),民政部門向法院提出申請撤銷其父母監護權。這起新規實施以來,全國首例申請撤銷監護權案件2月4日在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法院開庭。根據法院判決,女孩小麗生父母的監護權被雙雙撤銷,小麗的最終監護權被判決歸屬銅山民政局,同時,將被放在臨時照料人家里撫養,并與其簽訂特別的“助養協議”。
案件回顧
10歲女孩遇上獸父
2004年,小麗的生父邵某、生母王某在河南焦作女方家里生下孩子。在小麗2歲時,因家庭矛盾,邵某獨自帶女兒回到徐州市銅山區大許鎮。
邵某回家后,一直沒固定工作,靠打零工為生,對女兒小麗更是不管不問,連飯都經常不給孩子做,動不動就對孩子拳打腳踢,甚至猥褻、強奸小麗。
可憐的孩子為此逃出家門,在路上拉住陌生人喊“餓”,被好心的張女士救助。張女士發現了小麗的遭遇,一樁令人發指的案情暴露出來。2013年,邵某因強奸、猥褻女兒被銅山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小麗的生母王某現在河南焦作某地。法庭調查顯示,小麗在回到銅山之后,王某從未看望過孩子亦從未支付撫養費用。
2014年6月,案件偵辦期間,王某也拒絕接回女兒撫養。
今年1月7日,徐州銅山區法院受理了由區民政局提起的要求撤銷女童父母的監護權、另行指定合適監護人的申請。
庭審現場
法官起立致敬“臨時媽媽”
由于較大的示范意義,該案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
關鍵當事人小麗被安排在銅山法院少年庭,通過遠程視頻傳輸設備,將其背影傳輸到科技庭。
已經身陷囹圄的邵某通過代理人當庭表示了懺悔,對臨時照料人張女士表達了謝意。
小麗母親王某沒有出庭。法庭上提供的證據顯示,王某明確表示沒有能力且不同意繼續撫養小麗。
小麗的臨時照料人張女士出庭表達了希望撫養小麗的意愿。令人感動的是,主審法官起立對張女士表達了敬意。
介于本案的情形適用特別程序,法庭昨天當庭作出判決:一、撤銷被申請人邵某、王某對小麗的監護權;二、決定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民政局作為邵某的監護人。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法庭考量
小麗監護權的“奪”和“給”
奪
A|親生父母均沒資格再當監護人
為避免未成年人繼續受到侵害,邵某和王某二人被撤銷監護人資格。
B|近親、村委會均不愿撫養
庭審同時查明,邵某父母早年去世,無兄弟姐妹。王某父母、弟弟、妹妹均明確表示不愿意撫養小麗。法院綜合考量后,認為小麗的近親屬均不宜作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而小麗現居住地的村委會也明確表示不愿承擔撫養孩子責任。
C|小麗表態:不想見爸爸媽媽
再也不想見自己的爸爸、媽媽也不想跟自己的外祖父母、舅舅生活。張媽媽一家對我非常好,只想跟著張媽媽一起生活。
給
A|“臨時媽媽”:想做小麗的監護人
庭審中,小麗的臨時照料人張女士明確表達了想取得小麗的監護權。張女士的動情陳述,贏得了庭審現場所有人的敬意。
B|民政局:“兜底”獲得孩子監護權
主審法官考慮,張女士還有3歲的親生女兒需要撫養,承擔監護責任會面臨困難。根據新規第36條,民政部門作為兜底部門,應當擔任其監護人。
C|“助養協議”:小麗將留在張媽媽身邊
民政部門將與張女士簽訂特別的“助養協議”,孩子仍將由張女士一家照料,民政部門將依據自己職能,對自己的教育、戶籍、醫療等問題承擔起責任。據揚子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