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鎮居民大病保險2015年起全面實施 年最高報銷30萬。(圖片來自網絡)
映象網訊(記者 王寬 通訊員 黃曉紅)11月10日上午,河南省人社廳傳來好消息:我省城鎮居民大病保險2015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參保城鎮居民在一個保險年度內住院(含規定的門診慢性病),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的基礎上,累計發生的合規自付費用超過1.8萬元的,即可獲得“二次報銷”,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
大病醫保省級統籌 2015年1月1日起實施
《河南省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試行)》日前出臺,從2015年1月1日起,河南將全面推行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政策,保障對象為河南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當年參保人員。新生兒自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之日起享受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待遇。
據河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大病”是指醫療費用較多的病。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是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
河南省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實行省級統籌,全省統一籌集、管理和使用大病保險資金,執行統一的政策,各地城鎮居民的報銷起付線、報銷比例、報銷封頂線完全相同,在全國處于領先位置。洛陽、安陽、滑縣按現行的大病保險政策繼續進行試點,并逐步向全省統一政策過渡,2016年底前納入省級統籌。
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資金從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城鎮居民不用另外再繳費。
分段按比例報銷 年度最高支付30萬元
為最大限度地減輕參保城鎮居民大病醫療費用負擔,河南省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實行醫療費用越多報銷比例越高的政策,分段按比例報銷。
參保人員一個保險年度內住院(含規定的門診慢性病)累計發生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超過起付線1.8萬元以上部分, 1.8萬元~5萬元(含5萬元)報銷50%,5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報銷60%,10萬元以上報銷70%,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
根據規定,參保居民在一個保險年度內住院(含多次住院),個人只負擔一次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起付線以上合規自付醫療費用參加大病保險報銷后當次剩余費用不再重復參與累計報銷。
在報銷程序上,堅持便民高效原則。參保居民在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累計發生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超過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的,在定點醫療機構實行即時結算,參保城鎮居民只需與定點醫療機構結清應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即可,其他應由大病保險資金支付的醫療費用由商業保險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對暫不具備即時結算條件,而住院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超過起付線的,參保城鎮居民可憑有效身份證明、轉診轉院或異地就醫證明復印件(轉診轉院或異地就醫者)、城鎮居民住院報銷費用結算票據等到參保地商業保險機構指定的服務網點辦理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報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