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王濤 通訊員 張波)10月21日,記者從河南省公安廳獲悉,為期兩個月的警車違規問題專項治理目前已在全省公安機關展開。
據了解,此次治理的重點包括:使用的警車屬于走私的,被盜搶車輛的,非法扣留、扣押的,應當報廢、拼(組)裝等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外借、贈送、出租、抵押、轉賣警車、牌證,或者將警車、警車牌證超范圍配備給其他社會單位、社會人員而未如數收回的;警車未依法進行登記、未按規定懸掛警車號牌、牌證不全的,或者挪用、套用、使用偽造、變造的警車牌證的;警車未繳納交強險、未依法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的,年檢合格警車未按規定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不按相關國家、行業標準噴涂警車外觀制式、安裝警用標志燈具、警報器的;本地區其他社會車輛非法涂裝警車外觀制式、非法安裝警用標志燈具、警報器的;酒后或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暫扣期間、未攜帶駕駛證、行駛證駕駛警車的;非執行緊急公務駕駛警車超速行駛、不遵守交通信號標志、不服從交警管理、違規使用警燈警報器等交通違法的;警車私用,非因公務將警車停放在餐飲、娛樂場所門口的。
治理期間,凡未依法進行登記或者牌證不全的警車要補辦相關手續,對使用偽造、變造警車牌證的要上交銷毀,對挪用警車牌證或將警車、牌證轉借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的要責令糾正、限期追回,對使用的警車系報廢、拼裝的要予以拆解、報廢。
同時,對整治工作不認真,甚至瞞案不查、壓案不報、問題整改不力的,河南省公安廳將追究相關部門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