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砸網吧在鄭州安徐莊公館小區的一棟居民樓里,昨天,網吧已關門。
閱讀提示 “太氣人了!”昨天,家住鄭州市航海東路附近的洛先生給大河報記者打來電話說,離他家不遠的一個小區內藏著一家網吧,14歲的兒子常去那里上網過夜不回家,他和妻子趙女士接連向公安、文化和工商等部門投訴都無結果。2日中午,他們一起到網吧,看到有十幾個上網的竟都是未成年人,趙女士就氣憤地拿起磚頭,砸壞了網吧的十多臺電腦。隨后趕來的民警,讓趙女士和網吧店主協商解決,網吧店主稱至少要賠償2萬塊錢,否則就走法律程序。對此,趙女士感到特別委屈:網吧毒害未成年人違規在先,要處罰也該先罰網吧。
【事件】
14歲兒子上網一夜不回 老媽怒砸網吧十多臺顯示器
1日下午,趙女士14歲的兒子剛回到家,就對她說:“媽,給我點零花錢吧。”拿到錢后,兒子就出了門。晚上10點,擔心兒子安全的趙女士在家再也坐不住了,于是騎著電動車出門找兒子。幾乎找遍了航海東路附近的所有網吧,仍不見兒子的蹤影。第二天中午12點多,兒子終于回家了,飯也不吃倒頭就睡。在趙女士的一再追問下,兒子才承認去了網吧。
隨后,趙女士和老公給110打電話說,航海東路安徐莊公館小區內有個不正規的網吧,接納未成年人,接線員說應該給鄭州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12318打電話,結果打過去對方卻說應該找工商局。趙女士又撥打了工商局12315電話,卻語音提示是“非工作時間”。
投訴無果,趙女士和老公直接來到兒子上網的那家網吧。趙女士推開門,看屋里有十多個上網的人都是未成年人,有個小孩才10歲。一氣之下,趙女士從樓下撿了一塊磚,砸壞了十多臺液晶顯示器、兩臺電腦主機和兩張桌子。
怒砸網吧不久,民警趕到現場勸雙方先自行協商解決,經過一番討價還價,網吧店主稱至少要賠2萬。
“當時確實有點沖動,但網吧毒害未成年人違規在先,要處罰也該先罰網吧。”趙女士委屈地說,當時給好幾個部門打電話,都沒人來,這才砸壞了網吧的東西。目前,雙方并未達成一致。
【探訪】
無名網吧藏在小區居民樓里
昨天下午3點,記者跟隨趙女士來到航海東路的安徐莊公館小區,在小區1單元3樓304房,記者見到了這個無名網吧。但網吧已大門緊鎖,從外觀上看跟普通居民房屋沒什么區別,門外沒有“網吧”兩個字,更沒有“禁止未成年人進入”等提示標志。就在記者在現場拍照期間,又有兩個面容稚嫩的未成年男孩準備來上網,看到網吧已關門,兩人匆匆離去。
記者發現,離該小區500多米的位置,就是金色港灣小學。而根據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中小學校園周邊不得設置網吧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經批準設立的網吧,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經營者應在顯著位置設置未成年人禁入標志;對難以辨別是否已成年的,應要求其出示身份證。
還有一點讓趙女士很不解:離該網吧所在小區約100米的位置,就是鄭州市二里崗派出所治安管理服務大隊的社區警務室,為何就沒人來管一管呢。
【追問】
網吧私自接納未成年人到底歸誰管?
就趙女士反映的情況,記者首先來到鄭州市二里崗派出所治安管理服務大隊的社區警務室,門衛稱“今天不上班,有事明天來”。隨后,記者致電110,工作人員解釋說,如果是網吧私自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確實該歸公安部門管,如果是無證的網吧,就歸工商管。接著,記者致電鄭州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一位工作人員解釋,他們只負責有證網吧各種不規范行為的查處,如果是黑網吧(無證網吧)就歸工商部門管,“工商部門核發執照前,要經過文化部門的前置審批,但像這種在居民樓里開設的網吧,根本就不會批”。
航海東路工商所的一名工作人員解釋說,這里到底是不是黑網吧,要等周一上午到現場查看才清楚,如果發現其沒有辦證,會暫扣其電腦等經營物品。
【提醒】
公民有權舉報,無權代替執法部門“執法”
河南仟問律師事務所律師羅新建介紹,網吧接納未成年人上網和趙女士怒砸網吧是性質不同的兩件事,應該分開來看,如果網吧違反法律法規,接納未成年人上網應該由其主管部門進行查處,公民有舉報的權利,但沒有代替執法部門“執法”的權力,因為網吧的電腦、顯示器等物品是個人財物,趙女士砸毀的行為屬于損壞他人財產。
羅律師稱:即便該網吧是沒有營業執照的黑網吧,也應該由執法部門進行查處,建議市民在遇到類似情況時選擇理性、合法的方式進行處理,如果真的是執法部門不作為,市民也可以舉報。(記者 王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