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尚社區,上風上水,地下CBD,人生后花園。”電影《瘋狂的賽車》雖非新片,但其中推銷墓地的臺詞,一點兒也不過時。近年來,一些地方的豪華墓持續高燒不退。這不,媒體日前又曝光一個:占地20平方米、售價約60萬元、“雙層涼亭式墓地”……
論價格,豪華墓價可與房價比肩;論名聲,一些建墓者毀林占田,破壞自然生態,浪費了大量寶貴的土地資源,社會風評不佳。可為啥這樣的瘋狂就攔不住呢?
有需求就有市場。“富不富,看墳墓”,厚葬禮儀一直以來都是傳統觀念的重鎮。但一些人卻扭曲了傳統孝道的含義,把喪葬投入和孝順程度掛鉤,好像在墓地、配套上花錢越多就越孝順。結果,攀比之風在一些地方盛行。而國家大力推廣的生態葬,雖有價格優勢,但選擇的人寥寥無幾。
供給方動力十足。按照《公墓管理暫行辦法》,城市居民只能安葬在經營性公墓里。審批時,會對這類公墓的規模、建筑用材、單位面積等作出明確要求。但由于殯葬行業是市場化運作,地理位置較好的公墓供應緊俏,導致價格狂飆。墓地運營商自然愿意銷售豪華墓,甚至不惜打政策的擦邊球。而當執法人員發現違法墓地時,墓主骨灰已經下葬,遷墓成為幾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事實上,面對不合規的豪華公墓,監管方經常缺位。目前,對于現有的豪華墓如何處理,沒有明確說法,怎樣處罰也沒有可操作的規定。再加上有的地方,行政主管部門和墓地經營者甚至是“穿一條褲子”,怎能承擔起監督查處的職責?
就這樣,監管不嚴,執法不力,助長了豪華墓愈演愈烈之勢。
再難也得管。要節約殯葬用地,革除喪葬陋俗,需多管齊下,根治豪華墓葬不正之風。首先要細化監管規定。對于超規修建墓園的相關個人和管理方,該怎么管,要怎么罰,要有法律層面的具體規定。依法治國,依法治葬。同時,必須分離經營性公墓的經營權和監管權。
長遠看,國人喪葬觀念的移風易俗,則是剎住豪華墓之風的根本。“生,事之以禮”是孝的關鍵,厚養薄葬,才是更值得倡導的價值取向。孔子早就說了,未能事人,焉能事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