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漯河訊(記者 薛華 通訊員 崔喜慶 常紅梅)干部是人民群眾最信賴的人,可有人卻冒充干部詐騙他人現金6萬余元。近日,漯河市郾城區法院依法審理了王偉(化名)冒充民政局干部詐騙一案,認定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6萬元。
王偉,農民,小學文化,沒有技術,也不愿下力氣干活,曾因詐騙罪被陜縣法院判刑,出獄后不思悔改,從操就業。2012年5月12日,王偉伙同張某到長葛市某村李某家門前以民政局干部為群眾辦低保為由騙取李某信任后,詐騙李某現金5800元。
沒想到干部身份這么管用,嘗到甜頭后的王偉和張某開始利用“干部身份”多次實行詐騙10余起。2012年9月18日,家住漯河市郾城區某村的郭某被王偉和同伙張某用同樣的騙術騙走現金5100元。所騙現金兩人平分。
此后,郭某給兒子打電話得知上當受騙,遂報警。不到一周時間,王某便落網。
郾城區法院審理后認為,王偉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騙取被害人財物,共計6萬余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6萬元,作案所用手機和車輛沒收上繳國庫,張某另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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