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鄭州城區,兩輪電動車成為很多市民選擇的交通工具,但隨著電動車數量的增多,涉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也越來越多。據警方統計,鄭州市區共有200多萬輛電動車,每天涉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占全部交通事故量的80%左右,成為新的“馬路殺手”。交通事故頻發,兩輪電動車該怎樣加強管理?不少市民以及執勤交警呼吁立法管理電動車。
交通違法屢禁不止
9月13日上午,在隴海路與大學路口,電動車駕駛人經常在機動車道里疾行,甚至無視紅燈隨意亂闖,逆行也屢見不鮮。20分鐘內,交警查處了20多起電動車違法行為,主要是走機動車道、超速、闖紅燈、騎車帶人、逆行。按照規定,違章駕駛者被處以罰款20元的處罰。
執勤交警沈豪杰說:“‘道路中間胡亂竄,遇見紅燈隨意闖;車小可擠一家人,時速高達50碼;逆行搶道都不怕,發生事故不負責;要問哪種車最牛,首先當推電動車!’網上流傳的這首打油詩反映出目前電動車的行車亂象。”
交警部門執法代價大
鄭州市交巡警三大隊大隊長王金柱說,曾經處理過一個電動車違法者,教育了近1個小時,執法成本太高。
鄭州市交巡警支隊宣傳科邢紅軍說,目前電動車管理有“三難”:源頭管理難,許多電動車廠商鉆法律的空子,生產大量超標準的電動車,造成了電動車行駛時的安全隱患;中間環節查處難,對于事故責任的認定,一般由機動車承擔較多的事故責任;遵守交通法規難,電動車駕駛人常爭道搶行、超速行駛、隨意轉彎變道等,易造成交通事故。
相關各方應共同努力
兩輪電動車造成的交通事故每年持續增長,如何治理成為相關部門的當務之急。
有不少市民表示,希望有關部門能從源頭抓起,對電動車進行限速,嚴禁生產超標準的電動車。交警部門應加大執法力度,發現電動車違規,不能因為執法代價大就不執法。
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說,結合全國部分省、市經驗,根據我省實際情況,我省起草了《河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該辦法仍在討論和修改中。
如何管好電動車,給群眾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環境,需相關各方共同努力。(記者 李鳳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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