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夏以來,濟南氣溫一路飆升至35℃,多款帶有“發酵飲品”字樣的格瓦斯飲料在市面走俏。由于此類產品口感類似“啤酒”,部分市民擔心喝格瓦斯飲料上路是否會做酒駕處理。
記者從超市飲品專區看到,格瓦斯飲料與果汁飲品等一起放在軟飲料區域,并沒有歸在酒品專區。而在飲料瓶體處,記者看到標有“發酵飲料”字樣,在配料欄中并沒有標明“酒精”,而是標有“面包提取液”、“濃縮麥芽汁”等字樣。在超市準備購買格瓦斯飲料的王女士告訴記者,格瓦斯喝起來有酒的口感,但卻不會醉,王女士表示可以避免喝酒帶來的不適。
東豪律師事務所董立麗表示,對于這種飲料,如果相關權威部門檢測后確定其中含有酒精,或是會引起類似酒精反應,商家有義務對消費者進行告知,確保消費者的知情權。
喝格瓦斯是否查出酒駕?對此,記者咨詢了山東省公安廳高速公路交警支隊濟南大隊,民警王海波為記者做了相關測試。以330ml的某格瓦斯品牌為例,喝完一瓶后,立刻通過呼氣測試儀檢測,酒精含量為31mg/100ml,按照交通法規規定,血液酒精含量超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即為酒后駕駛。1分鐘后繼續測試,吹氣測試儀指數下降為4mg/100ml,5分鐘后測試數據為0。而王海波的同事在相同時間節點內測出的結果為17mg/100ml,2 mg/100ml以及0。王海波表示,測驗數據與個人體質的耐受程度有關,耐受度高,瞬間反應程度高,最初測得的酒精含量高,消失速度也較快。
另外,王海波表示,通常在執勤查處酒駕行為時,呼氣測試儀只作為初步判定篩查疑似酒后駕車人員,第一次測試后如顯示出有酒反應會每隔2-5分鐘間隔進行第二、三次吹氣儀測試進行酒精含量判斷,而最終鑒定酒駕的標準以驗血測出的血液酒精濃度為準。
交警建議,駕駛員對含酒精類飲料、藥品等要謹慎,因為個人體質對于酒精耐受度不同,不建議在行車時喝格瓦斯等發酵飲料。另外,在食用含酒精的食品或者藥物時,盡量不要立刻上路,或者喝水、漱口后再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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