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3日 08:43
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勾兌假農藥坑農,最終坑了自己!】駐馬店市汝南縣一農民常某,水加顏料兌成假農藥賣給農藥經銷商獲利。昨天上午,常某接受法院審判時痛哭流涕,稱被抓后老婆要離婚,自己也沒法見到年幼的孩子和年邁的父母雙親。最終,常某還是被判刑7個月,并處罰金8萬元。
□東方今報記者 沈春梅 通訊員 孫志平 喬良
租賃房屋,用水加上顏料勾兌出假農藥,賣給農藥經銷商獲利。昨日上午,常某因涉嫌銷售假冒偽劣罪在駐馬店市汝南縣人民法院受審,省高院首次采用微博直播形式對此次庭審進行了直播。庭審結束后,省高院還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三起坑農害農案件。
【現場】
被告流淚宣讀悔過書
“我家里經濟條件不好,父母年邁,加上撫養兩個孩子的壓力,我才鋌而走險走了這一步。通過在看守所這幾個月的反省,我發現自己是多么的幼稚。”11月12日上午,駐馬店市汝南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上,被告人常某一邊流淚一邊讀悔過書。
常某說,自從他被關進看守所之后,老婆向他提出了離婚,讓他壓力倍增。
“幾個月不見孩子、父母,也不知道他們在外面過得怎么樣?父親的病有沒有好轉?”在整個庭審中表現得都很平靜的常某,在提到孩子和父母時,這個35歲的男人流下了眼淚。
【案情】
水+顏料兌出假農藥
據汝南縣檢察院指控,2012年5月19日,常某生產銷售給遂平縣李某玉米控旺劑玉皇墩40件,價值1.8萬元。2012年7月16日,常某銷售給汝南縣穆某、李某玉米控旺劑玉皇墩100件,價值2萬元。
2012年9月,常某分4次生產、銷售給李某、穆某糧拌1399小麥拌種劑70件,價值3.5萬元。
“經鑒定,常某所生產銷售的農藥中不含任何農藥成分。”檢察機關以涉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罪對常某提起公訴。
昨天上午,汝南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省高院官方微博@豫法陽光對此案進行直播。據悉,這是我省法院系統首次以微博形式直播案件。
“我在鄭州租房,買了幾個桶,進了一些農藥瓶子,又雇人裝,藥水是水加上顏料攪拌勾兌的。”常某說。
【審理】
被判7個月并處罰金8萬
汝南縣人民法院查明,開庭前,常某已經賠償遂平縣李某5萬元、賠償汝南縣李某5萬元,并取得對方諒解,具有從輕情節;并且常某銷售的假藥因效果不好,銷售不好,只給李某等農藥經銷商造成了損失,并未給廣大農戶造成損失。
昨天上午,法院當庭以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罪判處常某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8萬元。
三起案例
坑農害農 5人被判刑
省高院新聞發言人介紹,從今年7月份開始,全省法院開展了為期半年的集中打擊坑農害農犯罪專項工作,截至目前共審結坑農害農犯罪案件275件。
省高院刑一庭庭長李劍非通報了三起坑農害農的典型案件:
案例一:破壞變壓器致使農田無法灌溉
武陟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張利明、崔桂安伙同他人先后竄至武陟縣嘉應觀、謝旗營、喬廟等鄉鎮,破壞變壓器13臺,將內部的銅芯盜走,致使5480余畝農田得不到及時灌溉。
經鑒定,被損壞的變壓器價值13.8萬元。張利明、崔桂安因破壞電力設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案例二:銷售偽劣化肥害死269棵桃樹
靈寶縣人民法院查明:2011年10月初,侯海清銷售給果農李海辭26袋化肥。之后,侯海清對其銷售的化肥進行鑒定,發現為不合格產品,但其未將該結果告知李海辭。
李海辭在自家果園里用了23袋化肥,結果造成269棵桃樹死亡,損失8萬多元。經鑒定,侯海清所銷售的化肥為不合格化肥。后法院以銷售偽劣罪,判處侯海清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6000元。
案例三:銷售假農藥影響小麥正常生長
西平縣人民法院查明:2011年8月以來,張剡、楊克奇等人銷售“樂肯7號”小麥拌種劑100多件,致使西平縣楊莊、呂廟等七個鄉鎮的麥田出現藥害,嚴重影響小麥的正常生長,給農民造成經濟損失30余萬元。
案發后,張剡、楊克奇對受害農戶進行了賠償。之后,法院以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罪,判張剡和楊克奇有期徒刑3年、1年零6個月,并各處罰金10萬元。
人性化審判
穿便裝受審 去“犯罪化標簽”
昨天上午,東方今報記者注意到,常某因涉嫌犯罪被刑拘后并未被采取取保候審措施,但在開庭時常某是穿便裝出庭受審,身上并沒有印有看守所標志的“黃馬褂”。并且,在常某面前的小桌子上還放了紙和筆,方便常某做記錄用,身后是一把普通的座椅。
“刑事案件庭審正在悄悄發生變化,這是法治進步的一種表現。”參與旁聽的一名人大代表說。
據悉,10月13日,省高院院長張立勇在北京召開的“冤假錯案的防范與救濟”學術座談會上就提出建議,讓被告人穿便裝出庭。
“庭審時應當去除被告人的‘犯罪化標簽’,在庭審中去除囚服,允許其穿便裝出庭;除少數暴力犯罪、有人身危險的情形外,出庭時去除戒具,禁止使用牢籠式審判座椅,改為普通座椅,并為被告人準備記錄筆紙。”張立勇說。
庭審形式新
微博直播 不到現場可“旁聽”
“有文字有圖片,不到現場也能觀看庭審,微博直播這種形式非常好。”昨天上午,省會一家媒體的李記者坐在辦公室就“旁聽”了常某受審案件。
省高院新聞發言人介紹,昨天的庭審微博直播,是我省法院通過微博直播案例的第一例,今后法院將選擇三類案件通過微博直播:一是大案要案;二是社會關注度高、影響大的案件;三是具有普法和教育意義的案件。
“微博直播有兩種方式,一是全面直播,即不僅公開案件事實、證據,也會將控辯雙方的意見平等公開,盡可能做到不改動、不隱瞞、不節選;二是同步直播,盡量做到不間斷,不僅通過文字直播,還通過圖片等形式直播,讓公眾身臨其境,了解庭審情況。”新聞發言人說。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