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29日 08:26
來源:東方今報
●被抓時 他兜里揣著警方通緝令
●他本想徒步去洛陽 “殺完仇人”
●被抓瞬間 他說“我解脫了”
●落網后他說自己最想干的事“想再看一看老母親”
7月27日13時50分許,駐馬店市西平縣的“7·25”連環殺人案犯罪嫌疑人丁金華(左三)在禹州落網
7月27日下午4時許,禹州市公安局神垕中心派出所大院。
許昌市委常委、公安局長翟化夫,駐馬店市公安局局長楊俊杰,禹州市副市長、公安局長劉玉亭等警方負責人和廣大參戰民警松了一口氣。當日13時50分許,經我省公安機關戮力奮戰,發生在駐馬店市西平縣的“7·25”連環殺人案犯罪嫌疑人丁金華,在許昌禹州市被成功抓獲歸案。該案自案發到破案前后不到50個小時。
偏僻鄉村為何發生驚天命案?嫌犯潛逃的50個小時里又做些什么?東方今報記者多方調查,獨家對話嫌犯丁金華,尋找特大命案背后的真相。
□東方今報記者 韓爭強 通訊員 張匯濤 崔夏爽/文圖
【案發】
偏僻鄉村突發連環殺人案
7月25日11時56分,駐馬店市西平縣人和鄉大朱村村民丁金華(男,漢族,38歲,在漯河市紅太陽家具城經商)因宅基地糾紛,持刀將同村鄰居高某孩、謝某仙、高某麗3人捅傷致死,將高某軍、張某2人捅傷。
作案后,丁金華又駕駛小貨車到漯河市紅太陽家具城,持刀將與其生意上有競爭的商戶曹某某殺死,隨后又將阻止其殺人行為的出租車司機謝某喜扎死。而后,攔截一輛出租車,威脅司機下車并將其扎傷后駕車逃竄。
案發后,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對案件高度重視,要求盡快抓捕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迅速啟動快速反應機制,很快形成了以駐馬店、漯河、許昌、平頂山為核心,周邊地市為響應的包圍圈。公安部也對“7·25”案件犯罪嫌疑人丁金華發出A級通緝令。
【驚險】30米偷偷跟蹤嫌犯
“丁金華落網,跟熱心群眾舉報分不開。”禹州市公安局神垕中心派出所所長張相磊介紹說,7月27日中午12時03分,110指揮中心轉來線索稱,在神垕鎮解放路,有群眾發現一疑似丁金華的男子,但張相磊帶人迅速排查兩遍,并無所獲。
當日13時20分許,張相磊他們又接到110指令說,犯罪嫌疑人出現在解放路一家面館里。
這次,提供線索的是兩名外地來推銷手機配件的青年。當時,他們正在跟一家手機店老板談生意,忽然走進一個乞討的40歲上下的男子,戴眼鏡,上身穿一件藍色上衣,手提一只紅色塑料桶,腳穿拖鞋。男子自稱有困難,尋求資助,多則幾十塊錢,少則幾塊錢也行。“我掃了他一眼,他的臉型有點像街頭通緝令上的男子。”青年阿濤(化名)說。那名男子討得2元錢后離開手機店。
兩人決定跟蹤。“當時手心直冒汗,感覺兩條腿走路都不自然了。”阿濤說,為防意外,他們將距離保持在30米左右。當看到該男子進入味美思拉面館后,阿濤撥通了110。
【抓捕】特大命案嫌犯飯店就擒
所長張相磊帶著10多名民警和巡防隊員直撲味美思拉面館。他們著便裝,還沒等“眼鏡男”嫌犯做出任何反應,抓腰帶的抓腰帶,扭胳膊的扭胳膊,一齊動手將“眼鏡男”牢牢控制。“我一把拽過他的左手查驗,發現其左手小指確實缺失,與通緝令上嫌犯的特征非常吻合。”張相磊說,“眼鏡男”就是丁金華。
據抓捕民警介紹,被控制后的丁金華顯得非常平靜,他輕聲對眾人說:“你們抓住我,我就解脫了。做下命案,被抓是早晚的事,不過,我沒想到,你們這么快就抓住我了。”并向民警請求說:“你們別銬我,我跟你們走。”此時,時間顯示為13時25分。后經省市公安部門20多分鐘的核實,證實被抓男子確為丁金華本人。
【交代】扔掉出租車徒步要去洛陽
據味美思拉面館老板苗某介紹,當日丁金華走進飯店向她討錢時,她并沒有認出來,就把他當作一般的職業討飯人對待了,“發現他向我要錢,我對他說,老板不在,我不當家,你趕快走吧。正說話時,民警就進來抓住他了。現在想起來還后怕呢”。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丁金華對其在駐馬店西平縣及漯河市實施殺人劫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丁金華交代,他劫得出租車后本來打算去洛陽市,后來擔心目標太大,就將該車丟棄在平頂山葉縣洪莊鄉王灣村一塊玉米地里,并將車鑰匙扔到了附近河里。
丁金華隨即決定徒步去洛陽,結果在路過襄城縣時迷路了,誤打誤撞跑到了禹州神垕鎮,最終被當地警方抓獲。27日下午5時許,特大殺人案嫌犯丁金華被移交給駐馬店警方。
■ 獨家對話
因宅基地糾紛母親多次被欺負 動了殺心
7月27日15時30分許,禹州市公安局神垕中心派出所訊問室。丁金華坐在鐵制審訊椅上蹺著二郎腿,他在接受訊問的間隙,還與一旁看押自己的武警、民警“談笑風生”。
當他低頭閱讀自己的訊問筆錄時發現有記者對他拍照,特意抬起頭對記者說:“我看完后,你們再拍,現在低頭看材料哩,閃光燈閃得我眼睛看不清字,待會看完了,我笑著的時候再給我拍,拍好看點。”
看完筆錄,在往其上面按手印時,丁金華又自己打趣說:“叫摁那兒,咱摁那兒,以后摁手印的機會不多了。”
為進一步了解丁金華的內心世界,東方今報記者對其進行了獨家對話。
記者(下簡稱記):據我們了解,你在漯河生意做得好好的,為何突然做下命案?
丁金華(下簡稱丁):都是他們逼的。他們不逼我,我也不會這樣做。我不干是不干,一干就干“大事”。
記:誰逼你了?你說的“大事”是啥事?
丁:我的鄰居高賴孩他們。他們多次欺負我的老母親。我母親今年都80多歲了,我氣不過。“大事”是“殺人”。
記:他們為何欺負你母親?
丁:因為宅基地(糾紛)。
記:發生宅基地糾紛后,你們找人調解過沒?
丁:找過,沒有調解成。這事(宅基地糾紛)鬧了十來年了。
記:殺傷第一個人后,你想過住手嗎?為何接連殺這么多人?
丁:高賴孩他為人(待人)不好,還不如他的兒子。要不然,他兒子當天是跑不掉的,我不想殺他。我的個性就是這,不干是不干,一干就干“大事”。殺漯河同行也是因為他為人(待人)不好。殺出租車司機是因為搶奪他的出租車時他反抗厲害,俺兩個扭打在一起,我為了脫身才用的刀,本來沒想殺他。
記:你搶奪出租車準備去哪里?
丁:去洛陽,把事干完。
記:你說的這個“事”是不是還是殺人?
丁:是的。把“仇人”殺完。我在神垕一個店鋪討錢時剛說了句給多少錢都中,就被店主罵了個“滾”,當時,我手中有刀。但我殺的都是我的“仇人”,并不殺無辜的人。
記:民警抓到你時,從你身上搜出了你自己的通緝令,你為何還沿街乞討,就不怕警方抓住你嗎?
丁:做下這么重的案子,肯定跑不掉,早抓住倒心靜了。我打算再討要些錢作躲藏費用。
記:現在,你最想干的事是啥?
丁:想再看一看我的老母親(丁金華眼光一閃,面色一沉,但,隨即又恢復了自然)。 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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