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4月10日 08:38
來源:東方今報
四月九日,鄭州市黃河路與經八路交叉口,“中國式過馬路”現象仍很常見
□東方今報記者 李瑋/文 記者 張培方/圖
北京市將對“中國式過馬路”說不。北京市交管局宣布,自昨日起,對帶頭闖燈者將處罰沒商量,行人罰款10元,非機動車罰款20元,均為現場處罰。
針對北京市這一措施,鄭州市民及廣大網友認為,罰款10元,根本無法觸動交通違法行為人的神經。
【調查】鄭州路口電動車闖紅燈很兇猛
在路口湊夠一撥人就走,與紅綠燈無關。這種行人無視交通法規過路口的現象被稱為“中國式過馬路”。對于“中國式過馬路”,去年10月,東方今報記者就曾在鄭州市多個路口進行調查,結果發現,這種現象在鄭州也很普遍。而電動車闖紅燈現象最為嚴重。
昨日,東方今報記者先后前往鄭州市黃河路與文化路交叉口、金水路與未來路交叉口、中州大道與航海路交叉口等多個路口觀察,結果發現,在有交巡警值守且為主干道的路口處,行人和非機動車相對守規矩。
上午11時,記者在金水路與未來路交叉口處觀察看到,在信號燈變燈時,無論行人還是非機動車,都能在人行道處等待,直到行人通行變成綠燈時,大家才立即通過。
隨后,記者又來到鄭州市黃河路與文化路交叉口,這里也有交巡警值守,但是,有些非機動車不是在停車線后等待,而是非要沖出停車線外好幾米,甚至擋住了右轉機動車的去路,影響了機動車的正常通行。
隨后,記者又來到中州大道和航海路交叉口,不少電動車根本不看信號,“見縫插針”強闖紅燈。在闖紅燈的大軍中,電動車依然占絕大多數。
【現狀】 處罰行人違法有難度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對行人闖紅燈的,交警可處以5元至50元的罰款或警告。《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50條規定,行人、乘車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10元以下罰款。
但記者從鄭州市一線交警處獲悉,以前,鄭州市交巡警也曾對一些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過,但在實際操作中,對行人違法的處罰,存在不小的難度。
一名交警說,曾經因為處罰一個行人,對方一直糾纏不休,結果引來眾人圍觀,造成路口二次擁堵。
而作為路口執勤交警,又不能因為處罰一個行人而對交通放任不管,所以,對行人交通違法行為,目前主要是“以勸導為主”。
【建議】 完善法律 約束“中國式過馬路”
對于行人和非機動車闖紅燈的現象,讀者劉先生是這樣認為的。
闖紅燈是因為闖了不會造成任何后果,沒有任何損失。對于中國人來說,能夠觸動他的就是嚴罰。試問,中國的道路交通法只是給機動車立的嗎?應該是針對每名交通參與者!
網友@ALICE說:“這是中國的‘國情’,這么多年積累下來的惡習,改不了,所以,還是不要動不動就說罰款、治理什么的,沒用。”
網友@奔跑的小豬說:“要是因為非機動車和行人闖紅燈造成車禍,需要承擔全部責任還要賠償機動車,那估計都老實了。”
讀者宋先生認為,還是要從法律上來約束非機動車和行人的違法行為,才能從根本上管理住“中國式過馬路”現象。
【困惑】 多次執法 未根治非機動車和行人違法
鄭州市交巡警一大隊民警孟繁勇稱,由于目前對于非機動車和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處罰輕微,因此,不守交通法成為非機動車和行人的一種頑疾。
處罰力度不大,是電動車違法的主因。對電動車違法,鄭州市也曾多次采取措施。
2011年9月,鄭州市20家單位聯合下文,決定加強對非機動車的管理,對于交通違法車主,除了罰款20元外,還要在街頭站崗兩個小時,并通報到交通違法車主的單位。
2012年3月,交警、工商、質監等多部門聯手,在電動車的進入門檻、路面執法管理、宣傳教育等多個方面下工夫進行治理。
然而,非機動車和行人的各種違法亂象并沒有得到有效的根治。
今年,“中國式過馬路”成為輿論熱點之一,也已經成為城市交通管理的一種“痼疾”。
■ 評論
“中國式過馬路”僅靠罰款難以根治
從昨日起,北京開始對帶頭闖紅燈的行人罰款10元,非機動車20元。如此“沒商量”的罰款力度能否制止北京的“中國式過馬路”?姑且先看看率先動真格的浙江吧。浙江早在3月1日起就動起了真格,在20天內處罰“中國式過馬路”近萬起,其中闖紅燈8200多起。效果怎樣?浙江警方說,由于警力有限,加之違法行為數量大,這些處罰的行人多數都是“違法帶頭人”。
顯然,“中國式過馬路”只靠嚴格罰款是無法根治的。
同濟大學的課題研究表明,“中國式過馬路”背后是行人與機動車馬路權益的分配問題。在國內的交通信號設置上,更多地偏向了機動車,這導致了行人被動地違規。該課題組在上海和杭州等地交通流量較大的主支相交路口的研究表明,行人最大可忍受的等待時間為90秒,超過此時間限制,行人過馬路將處于不可控局面。
相比于文明素質高的德國人忍耐極限60秒、英國人的忍耐極限45秒,一直背負“文明素質不高”之名的中國人已算“能忍族”了,更何況在杭州交通路口紅燈時長普遍超過100秒。
要治理闖紅燈問題,還需交管部門考慮總體縮短紅燈的等候時間,提高行人的暢通感,或設置更多的人行天橋和地下通道等設施。只有在這個基礎上嚴格執法,才能獲得公眾最大限度的認同。當然,技術上的問題不能成為行人違規的借口,在技術不斷完善的同時,行人也應嚴格守法。
東方今報評論員 李長需
■ 聲音
●停下的是腳步 前進的是文明
在我們的中國夢里,既不能有特權車,也不應該有特權的行人,守法應該成為公民的常識和準則。在紅燈面前,停下的是腳步,前進的是文明。——網友
●有時好習慣就是罰出來的
加大犯錯成本才會讓大家學習尊重規則,用罰款確實是無奈之舉,但能起到“手到擒來”的效果,應該堅持下去,有時候好習慣就是靠罰出來的。——網友
●理直氣壯是因為法不責眾
現行交規和交警執法主要針對機動車疏導,對行人則主要采取教育的方式,很多情況下即使出現無錯駕車者撞死違章過路人的情況,車主也得賠錢,法律上的空白大大增加了行人違規過路的底氣。——網友
●很多人不愿等是紅燈設置時間太長
英、德的研究共同顯示,行人可以忍耐的等候時間限度是60秒。中國人的等候時間往往遠超過90秒,其中杭州紅燈最長等待時間145秒,上海180秒。
——@辣姜
●統一13億人的某個習慣 也不能光指著罰款
解決“中國式過馬路”,拷問的不僅是人的素質,還包括城市管理如何更懂得人性和尊重科學。是不是城市規劃得非常好,是不是交通燈都合理設計讓行動不便的人也可以有充裕的時間過馬路,是不是設置了足夠的天橋和地下通道,是不是每個路口都有正常、科學工作的交通燈。
據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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