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五條細則引而不發 為買房假離婚若后悔可來不及
2013年03月20日 08:29
來源:東方今報
東方今報鄭州訊 在售樓部看房子,售樓小姐說得天花亂墜讓你交定金,你能HOLD住嗎?
鄭州市民齊女士投訴稱,她和老公名下已有兩套住房,限購政策規定不能再在鄭州買房,但上周陪朋友到鄭東新區某售樓部看房時,經不住售樓小姐的“攻勢”,當場交了兩萬元定金,現在想把錢要回來。
齊女士當天本來是陪朋友去看房,但她對房子確實很動心,售樓小姐見狀便極力慫恿她趁著價格優惠訂一套。齊女士家中已有兩套住房,按照鄭州市住房限購政策不具有購房資格,但售樓小姐說“可以輕松搞定”:只要到民政部門辦假離婚,齊女士和愛人還能一人再買一套房。
經不住誘惑的齊女士當場交了兩萬元定金。回到家后,齊女士越想越不對勁,到民政部門辦了離婚再買房子,萬一夫妻兩人感情出了問題怎么辦?到時候因為一套房子拆散了本來穩定的家庭,這事兒劃不來。想明白后,齊女士第二天到售樓部要求退定金,售樓小姐表示定金不退還。
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接到投訴后,安排工作人員實地了解情況,協調開發企業退還了齊女士的定金,并警告售樓部加強人員培訓,規范商品房銷售行為,同時提醒購房者要理性購房,否則依據合同無法退還定金,會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 專家點評
資深房地產節目主持人王寧認為,新國五條細則引而不發,地方落地政策一直沒有公布,很多購房人心中沒底兒,搶著過戶二手房、購買新房,其實大可不必。
新政策出臺肯定有一段時間的過渡期,另外,住房限購政策是為了抑制投機,穩定房價,市民完全沒必要辦離婚規避政策。
不過,大家心中的假離婚畢竟是到民政部門領了真離婚證,法律是予以認可的,一旦假離婚成了真離婚,到時候后悔可就來不及了。
責編:張靜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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