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者交50%首付 不到兩個月被要求退房
原標題:交了50%首付款 不到倆月讓退房
購房者:交首付前,房價每平方米已經加價了900元
開發商:余款已超出結清期限,通知購房人辦理退款手續
銷售人員:房子沒有通過網簽,原因不太清楚
孔先生原本以為他同意加價買房、50%的首付款也交了,買房的事情應該不會再出現問題,沒想到開發商再次要求他退房。
曾在街道辦協調下加了一次價
今年2月,孔先生認購了寶楓佳苑小區一套住房,當時他與開發商簽訂“寶楓佳苑認購協議”。雙方在協議中約定,房屋單價每平方米8336.07元,總房價1012500元,另外雙方還約定于2018年3月15日前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協議簽訂后,孔先生交付了5萬元定金,之后便開始等待開發商的消息。
到了3月,孔先生突然收到開發商通知,稱房子不賣了,這讓他難以接受。
孔先生的妻子說,“當時西安的房價大漲,開發商就是想提高房價才讓退房的,我們當然不能接受。”收到退房通知后,孔先生夫妻兩人覺得不合理,便向12345熱線進行了投訴,后來在街辦的協調下,孔先生同意在原房價的基礎上每平方米提高900元購買該房屋,開發商方面還提出必須交50%首付款,孔先生也同意了。
今年4月19日,孔先生按照雙方協商的結果交了56萬多元的首付款。交錢后,孔先生以為這次買房已經落實,沒想到之后竟然又出現了問題。6月12日,開發商再次提出讓孔先生退房。
開發商以未結清余款為由通知購房者辦理退款手續
孔先生的妻子表示,他們交了首付款后,每隔幾天就會打電話詢問置業顧問什么時候網簽,他們一直說“再等等”,可有一天卻接到了開發商的一個退款通知。
昨日,華商報記者見到這份通知。通知中稱,孔先生在西安寶楓實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購買的寶楓佳苑×××號房間,在2018年4月20日交完首付款后,至今未結清余款,已超出余款結清期限,現通知你前來辦理退款手續。通知發布單位為西安寶楓實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日期為:2018年6月12日。
孔先生的妻子稱,對于這個通知,置業顧問曾說要么接受以每平方米1.4萬元的價格購房,要么只能退房。
昨日,華商報記者聯系到寶楓佳苑小區的銷售負責人楊先生。楊先生表示,之前確實在政府的協調下孔先生同意房價每平方米漲900元,這次讓孔先生退款是開發商方面的決定,原因就是對方超出余款結清期限。
針對華商報記者提出,孔先生已于4月19日交了首付款后,應該是等網簽后辦按揭貸款,不存在結余款的問題,楊先生表示,孔先生的房子沒有通過網簽,至于什么原因他不太清楚,因為網簽一直都是開發商方面負責,銷售部門只負責售房,他也無法與開發商取得聯系。
昨日,華商報記者在西安市物價局網站上查詢發現,根據“商品住房價格調整公示項目名單(2018年第9批)”顯示,孔先生協議中的房子已于今年5月22日完成調價備案,每平方米的價格為13000元。 華商報記者 張成龍 李婧 攝影 黃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