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治癌期間被開:請假證明上寫盆腔炎
近日,“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英語教師劉伶利因患癌癥被學校開除,法院判決開除決定無效,學校未履行”一事引起熱議。
1984年出生,碩士,民辦高校英語老師,這些標簽的主人叫劉伶利,這個名字這幾天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但是劉伶利本人卻再也聽不到了。
8月14日,由于癌癥和并發的心臟病,劉伶利離開了人世,年僅32歲。
而讓社會憤慨的是,在治療癌癥期間,她所供職的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以曠工為由將她開除。這件事情背后的故事到底是什么呢?
事件回放
1
工作兩年患癌
到北京求醫
劉伶利1984年出生,2012年,她來到蘭州交大博文學院工作,成了一名大學教師。
2014年7月, 她被診斷為(雙側卵巢)增生性(交界性)漿液性腫瘤,高級別。那個暑假,父母帶著劉伶利到北京求醫。
2015年1月14日,劉伶利的母親劉淑琴來到博文學院人事處為女兒請假,“學校原以為孩子得的是子宮肌瘤,病歷上寫得清清楚楚,學校才知道孩子得了癌癥。”
2
請假未獲理解
“不要給我哭”
當時,考慮到女兒不能上班,劉淑琴請求這位領導,希望單位能繼續給孩子買醫療保險。
據媒體報道,對方沒有應允。劉淑琴當場哭了。據劉淑琴向記者描述,人事處處長當時告訴她,“不要給我哭,我見這樣的事情挺多的,學校有規章制度,我也沒有辦法”。
讓劉淑琴萬萬沒想到的是,僅僅5天之后,劉伶利的工作就沒了。
3
突遭學校開除
二審判無效
面對學校突如其來的開除通知,劉伶利和家人都感到無法忍受,他們選擇了訴諸法律。
2015年10月20日,榆中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于2015年1月19日作出《關于開除劉伶利等同志的決定》無效,雙方恢復勞動關系。”
博文學院不服一審判決,向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蘭州中院二審判決維持了原判。
“她是個要強的孩子,去年9月至12月在蘭州治療期間,看見家里經濟條件不好,非要在家附近擺攤賣衣服。”
據劉淑琴介紹,8月14日,劉伶利去世當天,她曾電話通知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告知此事。該學院派了代表前往醫院,并在走之前給劉淑琴一個信封,“當時我也沒看,后來打開一看里面有2000塊錢。”
綜合央視、東方早報、中國青年報
記者調查
校方知道是癌嗎?
首次回應:證明上寫著盆腔炎 以為她在外找了工作
開除一個正在癌癥治療期間的員工,這樣的決定不但讓人寒心,更讓社會憤慨。經過多方聯系,涉事的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相關人員首次對媒體進行了回應。
前日,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出了《關于劉伶利老師一事的情況說明》。該《說明》稱,8月20日,蘭州交通大學已派工作組前往博文學院調查網傳劉伶利事件,結果將會及時向社會公布。
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院長陳玲說:“2015年1月15日左右,因為學校年終要對教職工進行考核,系上就提出,劉伶利老師從請假到現在半年多沒有到學校上班,嚴重影響教學。編制就這么多,老師的課時沒辦法完成。2015年1月15日左右,就形成了院長辦公會議決定,決定解聘劉伶利老師。她請假時出具的是省人民醫院的盆腔炎的證明,我們一直認為她患一般病,沒來學校上班,以為她在外面找了工作。”
陳玲稱,之所以一直認為是盆腔炎,是因為劉伶利在北京看病期間曾托人在甘肅省人民醫院開具一份證明。記者看到,這份證明上確實有手寫的盆腔炎。
對于這份證明,劉伶利的母親劉淑琴表示,當時是劉伶利找人請的假,對于請假的病由,她并不知情。
記者調查得知,當劉伶利托人把那份診斷為盆腔炎的請假單遞到學校后,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批準劉伶利59天病假。記者在博文學院提供的一份教師考勤表上看到,劉伶利第一次請假期滿開始,她的考勤記錄就是代表曠工的圓圈。
按照蘭博院發[2015]14號文件內容顯示,從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月19日文件印發之日,劉伶利一直曠工。
根據《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教職工請假規定》第五條第三點的規定和當初與劉伶利簽訂的聘用合同上約定,教師曠工15天以上的,可以除名并解除勞動合同。
續假手續辦了嗎?
人事處長:沒見到她母親 劉母同事:哎呦,這人咋這樣
那么,劉伶利的行為屬于曠工么?學校是否真的不知道劉伶利的真實病情呢?劉伶利第一次請假到期之后,是否進行了續假的手續呢?
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人事處處長江雪蕓:一般情況下到假的時候,或者快到假,我們的考勤員會提前聯系對方,假到了,要通知你來續假。我們相關人員通知了劉老師,通知以后得到回復說正在看病,沒辦法續假。
記者:在電話上做續假手續可不可以?
江雪蕓:我們的規定里有一套嚴格程序,不是說你本人給人事處請假就可以。
劉伶利的母親也確認,學校在2014年10月中旬曾打過電話詢問續假的事情。
劉淑琴:我女兒說我們都在北京,家里沒人。他說知道了,那續假的問題就算了,你就不用管了。
劉淑琴介紹,雖說電話里說不用管續假的問題了,劉伶利還是在就診的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開具了補假條。
記者看到,這份假條注明了診斷結果為雙卵巢漿乳癌,開具時間顯示為2014年9月2日,但旁邊注明了一行小字,內容為“近三月一直在我院治療,補假條”,落款時間為2014年10月17日,并有醫院和醫生的蓋章。劉淑琴說,2015年1月14日,她曾攜帶這張病假條找到博文學院的人事處處長江雪蕓補過假。
對于劉淑琴的說法,江雪蕓予以了否認。
江雪蕓:我覺得她可能是記錯了,我在這期間沒有見到過相關人員。
記者:你確定1月14日的時候,劉伶利的母親沒有來學校找過你?
江雪蕓:我確實沒見過。
記者:包括在報道中說的,這些事情見得多了,你也別哭這句話?
江雪蕓:我肯定沒有說過。
但劉淑琴介紹說,2015年1月14日去學校辦理補假手續時是同事王美霞陪著她去的。王美霞向記者確認了這一說法。
王美霞(劉淑琴同事):先去見外語系主任,他說我也做不了主,我領你們去找人事上的江處長,一個女的,幾樓我忘了。當時就說有病要請假,再請一段時間的假,她說那不行,我們這一個蘿卜一個坑。
記者:她說你們從來沒有去過。
王美霞(劉淑琴同事):哎呦,這人咋這樣。就是去了啊,咋能沒去,那么遠的,我們又倒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