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5 09:46:00 來源:昆明日報
網友評論0條 查看全文(共1頁)
國家旅游局副巡視員、中國旅游協會溫泉旅游分會秘書長張越24日透露,預計從2014年起,我國將實施溫泉企業服務質量等級劃分與評定;同時,溫泉旅游小鎮的評定標準現正在起草中,預計在明年完成。此舉旨在規范溫泉旅游市場秩序,全面提升溫泉旅游的管理水平和服務品質。
據張越介紹,《溫泉旅游服務質量等級劃分與評定》標準,已于去年完成起草,并通過了全國旅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審定。此舉旨在規范旅游溫泉市場秩序,全面提升旅游溫泉的管理水平和服務品質,打造具有獨特文化魅力的溫泉旅游產品。
溫泉標準主要對溫泉企業的泉質、設施、服務、衛生4個方面提出了量化考核,明確了星級的劃分條件。即,據溫泉企業的不同情況,評出1—5星級,其中,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溫泉企業是以沐浴康體為主,四星級和五星級溫泉企業是以優質溫泉為核心的綜合配套型企業。評定星級時,將對泉質、衛生安全和溫泉服務進行重點評價或全面評價。一般溫泉企業開業一年后,可申請評定星級,而經相應星級評定機構評定后,星級標志有效期為3年。
值得注意的是,《溫泉旅游服務質量等級劃分與評定》標準,是中國旅游協會溫泉旅游分會委托云南省旅游業協會SPA與溫泉分會等機構起草的。標準的內容是在充分綜合了云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等地方標準的基礎上完成的,既體現了全國溫泉行業的共性特征,又具有行業引領性及適用性的標準。
張越表示,凡是利用溫泉資源,并具備相適合的設施設備和環境條件,以溫泉服務為主,并提供健康理療、住宿、餐飲、會務、休閑、度假等相應服務的企業,包括溫泉酒店、會所、度假村、療養院、洗浴中心、溫泉城等各類溫泉企業,均適用該標準。
目前,溫泉企業星級評定工作正逐步推進,計劃明年起實施。同時,中國旅游協會溫泉旅游分會現委托重慶旅游協會溫泉旅游分會,起草溫泉旅游小鎮的評定標準,預計明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