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8 07:02:00 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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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鄭州市交巡警支隊通報,2013年新交規實施以來,鄭州市共有12482名司機的駕照因交通違法被記滿12分,其中7073人通過駕駛員滿分理論學習和考試,駕駛證恢復正常狀態,而剩余四成則是補考未通過,或是還不知道已被記滿12分。2012年鄭州市共有10337人的駕照扣滿12分,新交規實施以后,被扣滿12分的人數同比增加兩成多。
交警提醒,駕駛證被記滿12分后,駕駛人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并考試,考試合格,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
提醒一
你的駕照分扣完沒?查查吧
后果:如果你還蒙在鼓里,很可能已經無證駕駛
據鄭州交巡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駕駛證被扣分,主要是因為闖紅燈、闖禁行、違法變道壓線、臨時牌照過期、不按規定懸掛車牌、超速、超載、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引起的,而新交規實施后,臨時牌照過期、不按規定懸掛車牌、超速、闖紅燈等四種交通違法行為,所扣分值最高,一次或兩次即會被扣滿12分。
“要避免駕照逾期被注銷并不難,最簡單的辦法就是登錄‘鄭州市車管所網站’頁面,查詢駕照有沒有記分情況。”該負責人表示,駕駛證被記滿12分后,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如果駕駛人注銷后繼續駕駛機動車的,屬于無證駕駛,將處200元至2000元罰款,最高可拘留15天。
提醒二
12分已扣完了咋辦?考試吧
地點:需要恢復駕照駕駛員,可到兩個考點參加培訓和考試
根據公安部123號令,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達到12分的,駕駛人須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并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
對于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兩次記滿12分的駕駛人,除需參加科目一的考試外,還需加考科目三(路面考試)。
考試地點:鄭州市公安局車管所駕管科(南三環與大學路向南3公里)或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協會(紫荊山路與順河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東)。
(記者 高鴻鵬 通訊員 邢紅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