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2 11:52:00 來源:映象網
網友評論0條 查看全文(共1頁)
自2014年1月1日起,《河南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正式實施。目前,河南建立工資協商制度的企業達18.9萬家,占全省企業總數81%,覆蓋1500萬職工
映象網訊(記者 王濤 文/圖)自2014年1月1日起,《河南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正式實施。目前,河南建立工資協商制度的企業達18.9萬家,占全省企業總數81%,覆蓋1500萬職工。《條例》規定,對于拒絕或者故意拖延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勞動行政部門將約談企業負責人。
《河南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今年元月1日正式實施。《條例》的實施標志著我省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步入法制化、規范化的新階段。
目前,全省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企業達到18.9萬家,占全省企業總數81%,占全省建立工會企業總數85%,覆蓋職工1500萬人。通過工資集體協商,職工的主人翁意識得到強化,有效地調動了職工群眾的積極性,有力地促進了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
《條例》明確了各級勞動行政部門負責對工資集體合同進行審查備案,對工資集體合同的履行進行監督檢查,對企業拒絕或者故意拖延工資集體協商的行為,通過“約談企業負責人、記入企業守法誠信檔案、納入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并向社會公布”等手段,予以約束。
同時,《條例》規定地方工會、行業工會、企業工會協助、配合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對工資集體合同的協商、簽訂及履行情況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企業聯合會、工商業聯合會、行業協會等企業代表組織引導、支持、幫助或參與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勞動行政部門、工會和企業代表組織通過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共同研究處理工資集體協商中的重大問題。
另外,為做好《條例》的宣傳貫徹工作,省委宣傳部等八家單位聯合下發了《關于學習宣傳貫徹<河南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的通知》,并將2014年3月確定為《條例》宣傳月,屆時將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