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湖"野游"頻發事故 下月將禁止游泳洗澡
不少兒童在家長的帶領下,在水里玩耍
端午節假期,鄭州一名市民連續兩天帶著孩子到鄭東新區龍湖游泳,“天熱了,這里游泳免費。”與“野游”相伴的,是溺水事故頻發。今年7月1日,《鄭州市龍湖水域保護管理辦法》將正式施行,再在龍湖水域游泳,可能會被拘留。
現場
前來游泳的人群中兒童約占一半
6月22日下午3點半,在鄭東新區九如路與北三環交叉口向北500米的龍湖邊上,有五六十人身著泳衣,在湖中游泳。
龍湖南岸空地上,密密麻麻停著數十輛汽車和電動車,原本的一處工地宿舍,如今也成了啤酒燒烤園。
“我已經連續來兩天了?!币荒凶诱f,他每次都會帶著孩子一塊來游泳。河南商報記者發現,來此游泳的人群中,兒童約占一半,不少大人都帶著孩子來。
龍湖邊,到處可見“禁止游泳”的標志牌,但仍無法阻止前來游泳的絡繹不絕的人群。除此之外,也有到此遛狗、捕魚的,甚至還有一輛快艇在湖中央疾馳。
悲劇
端午節后是“野游”高峰 前兩年每年都有悲劇發生
“按照往年慣例,一過端午節,來龍湖游泳的人就明顯增多了?!币晃挥斡緪酆谜哒f,一是因為天氣逐漸轉熱,二是由于不少莊稼收割完畢,處于農閑時節,附近村民結伴“野游”。因此,每年這個時段,也是龍湖水域溺水事件的高發期。
河南商報記者查閱媒體公開報道發現:2013年6~8月,鄭州東區水域發生了至少4起溺亡事故,同年8月5日一天,有兩人溺亡。
2014年6~8月,鄭東新區水域至少三人溺亡。6月,龍子湖水域先后有兩個男大學生游泳時溺亡,7月25日,一男子帶兒子到龍湖游泳,男子溺亡。
治理
再去龍湖游泳可能被拘留
今年龍湖“野游”又有抬頭之勢。據龍湖綜合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說,一是龍湖岸線太長,二是多數市民不聽從勸阻,“我們沒有執法權,很多時候也無能為力。”
不過,這種情況有望得到根治。今年5月份,《鄭州市龍湖水域保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通過了市政府審議,即將于7月1日正式施行。
《辦法》所稱的龍湖水域保護區,指位于鄭東新區管轄區域內的龍湖、龍子湖等有關區域,區域內禁止電魚、炸魚、毒魚或網魚、垂釣;在龍湖水域游泳、洗澡也是明令禁止的。
如帶寵物進入龍湖水域的,將處以200元以下罰款;在龍湖水域游泳、捕魚等行為,將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如果涉及擾亂公共秩序,可能被拘留。
據相關人士介紹,目前鄭東新區水上派出所已成立,各執法單位也正在部署當中,一切將嚴格按照《辦法》的規定執行。(記者 崔文 唐韜/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