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5 07:34:00 來源:鄭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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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摩的撞上公交,乘客受傷生命垂危。
昨天,警方對交巡警三大隊近期轄區內發生的兩起涉及摩的的嚴重交通事故進行通報,兩起事故均為摩的撞擊公交車輛,3名乘客在事故中受傷,其中一名乘客仍在重癥監護室,未脫離生命危險。
事件
近期兩起摩的撞公交事件,3名乘客受傷
10月17日18時10分,在解放路與福壽街口,張某駕駛公交車沿解放路由東向西行駛至事故地點左轉彎,與摩的司機張小良駕駛的載兩名乘客王某和龔某的兩輪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兩名乘客受傷。
10月31日12時25分,一男子駕駛兩輪電動車載一名乘客到銀基商場,在福壽街大同路口與一輛公交車發生交通事故,摩的駕駛員摔得鼻青臉腫,男乘客頭部撞擊公交車前擋風玻璃后又碰到地面,導致顱內嚴重損傷,至今在鄭州第三人民醫院重癥監護室昏迷不醒,未脫離生命危險。
建議
武漢摩的載客會被暫扣車輛,罰款3000元
“應該嚴格起來!”這是記者在采訪中聽到的最多的一句話。
“罰!使勁罰!”市民李先生有些激動,“我們能不能形成一個嚴格的地方性法規?外地也有這樣非常嚴格的法規,我知道武漢曾經有過這樣的規定,電動車載客是要罰款3000元的。”
他還詳細介紹武漢市的有關規定:武漢市交管局曾研究出臺過關于電動車“三個一律”的管理原則,摩的載客按照規定會被暫扣車輛,罰款3000元。之后,武漢市還出臺了《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告》,對電動車的管理和處罰更加規范化。
“我覺得是罰款金額太低。”苗先生也表達了相似的想法,“我孩子在上海上學,上海就有非常嚴厲的罰款標準,甚至有人被扣車后就不去領了,因為罰款比買一輛新電動車的價錢還要多得多。”
“不單要管摩的的問題,還要管車輛亂停亂放占道的問題,要管治理摩的后這些人的就業和治安問題……多種多樣。”苗先生建議,希望市委市政府成立個專項治理指揮部專項治理這個問題。
摩的有市場需求,可以考慮規范起來
也有一些讀者認為,之所以有摩的,肯定是有市場需求。“有些地方,開車開車堵,公交車半天過不來,怎么辦?為了不遲到,不得不冒著風險去坐摩的。”
有讀者建議,政府部門考慮這個問題,讓摩的市場規范起來。
“可以建立一所交規學校,它不需要太大,也不是專門面向這些摩的司機,違反交規的都要進去,至少一天,在里面模擬你出現的交通違規可能造成的傷害和應該遵守交通規則的行駛方法。我覺得這至少是一種方式。”苗先生說。
中原區人大代表邢建軍認為,打擊各大地鐵口、火車站、汽車站等地的黑摩的,要常抓不懈,不能“一陣風”,讓黑摩的有反復生存的空間。
他建議,對于長期盤踞在這些交通要道口的固定的黑摩的司機,“應為這部分人群建立個檔案,如果確實需要有個謀生的工作,可以結合該摩的司機所在的辦事處、社區,為他們找個公益崗位工作或其他工作”。(記者 劉德華 汪永森 魯燕 張玉東 通訊員 沈豪杰 汪永森/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