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4 06:39:00 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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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象網訊(記者 沈春梅)去飯店吃飯,你“被最低消費”了嗎?11月1日開始實施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規定,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違反規定的企業將面臨最高3萬元的罰款。而消費者關心的是,最低消費設置如果取消了,餐飲經營者會不會另立名目變相收費?昨日,東方今報記者調查發現,鄭州仍有酒店設置最低消費。
【調查】
“最低消費”變“菜單價”
11月1日,由商務部、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實施?!掇k法》最大的亮點,就是明確規定,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如果餐飲企業違反了上述規定,將面臨最高3萬元的罰款。
《辦法》在鄭州落地情況如何?昨天下午,東方今報記者進行了調查。
鄭州市東風東路一連鎖酒店的工作人員稱,他們包間不設最低消費,但每人要收取兩元的餐位費。
位于鄭州市農業南路的某酒店工作人員表示,包間不設最低消費,收費和大廳收費相同?!暗诖髲d消費可以點特價菜,還可以使用網上預售的打折餐券,包間不能?!?/p>
“我們這兒沒有最低消費,但包間消費有菜單價,菜品都是搭配好了的,660元,也可以單點,不能低于這個價位?!编嵵菔兄兄荽蟮滥尘频甑墓ぷ魅藛T稱,每個包間有專門的服務員,所有消費都是提前告知,消費者可根據需要自行選擇。
調查中,記者發現,中低檔的餐飲業、大排檔設最低消費現象較少,很多中高檔酒店已經取消了最低消費,但進包間每位消費者要收取2到3元的餐位費,未遇到單獨收取包間服務費的情況。
【聲音】
市民:最低消費不利于“光盤”
消費者如何看待取消最低消費呢?從事鋼材銷售工作的鄭州市民陳先生稱,因為工作原因,他平時的應酬比較多?!碍h境很重要,像大廳那樣嘈雜肯定不行?!标愊壬f,取消最低消費肯定是好事,關鍵就看酒店會不會變著花樣收費。
“最低消費早都該取消了!”市民張女士認為,設置最低消費不利于“光盤”行動,很多消費者明明吃不了那么多菜,但為了面子和最低消費還得點那么多菜,那不是浪費嗎?張女士說,她就曾遭遇最低消費,因達不到最低消費的標準,在飯局結束時又點了兩個菜打包回家。
“正所謂買家沒有賣家精,換了誰都不會做賠本的生意?!辈稍L中,還有一部分市民認為應該取消最低消費,但對餐飲業收取的包間餐位費、茶水費、服務費表示理解,畢竟包間和大廳就餐環境大不相同,是消費成本決定的。
飯店:包間收費項目應提前告知
“我們這兒最小的標間是8人間,沒有最低消費,如果有預訂,人少也可以坐包間,每位收取3元餐位費?!编嵵輺|風東路一家酒店的值班經理劉先生表示,對于預訂包間的客人,他們會提前告知收費標準。
“就像坐火車,硬座和臥鋪的票價肯定是不同的?!眲⑾壬J為,在包間消費和在大廳消費,就像坐火車買硬座和臥鋪的區別,花錢多少不一樣,享受的服務也不一樣,在包間消費除了環境不同,顧客還享受專門服務的待遇,對酒店來說,這是一種成本上的增加。劉先生認為,最關鍵的是看飯店是否提前進行了告知義務,“如果消費者都要求進包間,兩三個人只點幾個廉價菜,飯店還怎么營業”?
說法
“被最低消費”可打12312投訴
事實上,“最低消費”被叫停已經不是一兩天的事。自今年3月15日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施行后,仍然有不少餐飲企業保留這些條款。對此,12315工作人員介紹,如餐館設置最低消費或者收取餐位費等沒有提前告知的,消費者可以投訴,但餐館已盡到告知義務的,消費者可自行選擇。
這意味著,“告知即合理”。那么,《辦法》施行后,“包間最低消費”、“開瓶費”、“茶位費”等長期以來廣受詬病的餐飲業“潛規則”會得到整治嗎?
據悉,《辦法》規定,對于餐飲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法律法規及規章有規定的,商務主管部門可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罰;沒有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其中有違法所得的,可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1萬元以下罰款;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遇到飯店設置最低消費的,市民可撥打12312投訴?!弊蛱煜挛?,鄭州市商務局商貿處的郭處長表示,因《辦法》剛剛實施,目前他們還未接到有關餐飲業設置最低消費的投訴。
但對餐飲經營者以其他名義設置最低消費、變相收費的,郭處長表示,《辦法》中沒有特別明確的規定。不過,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可依據《辦法》,結合本行政區域內餐飲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制定有關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