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7 08:17:00 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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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龍區城管執法人員到該小區的“空中花園”進行調查取證
8月16日,媒體以《洛陽“空中花園” 堪比北京超級別墅》為題,對河洛文化村小區內兩棟高樓樓頂加蓋房屋一事進行了報道,引來了讀者和網友們的關注。
昨日上午,該小區開發商洛陽河洛文化置業有限公司負責人表示,樓頂的加蓋房屋是他們建造的,并非住戶私自加蓋,目的是為更好地配合銷售房屋,但沒想到是違法建設。該負責人說,8月8日,洛陽市城鄉規劃局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他們將向規劃部門審批,如沒有通過審批,將拆除。目前,洛龍區城市管理局也介入此事,稱取證后,會立案調查。
熱議
“空中花園”引來網友“拍磚”
昨天,媒體報道后,立即引來眾多網友的圍觀評論,同時也成為微博等網絡平臺的熱議話題,而且褒貶不一。
網友“上海亭林鎮許”:沒經過業主就不行,外表漂亮沒用,哪天房子塌了,你負責啊!必須經過全體業主同意!!!
網友“南城西門”:不給他們壓力,他們就沒有動力,要跟蹤報道到底。
網友“幸福的小乖不乖”:我覺得開發商應該在保證房屋安全的情況下直接給規劃成這樣,把樓上空中花園設計為公共納涼場所,絕對比樓下更受歡迎。地方也省了,環境也綠化了,頂樓也不熱了。
另外,也有不少熱心讀者撥打本報熱線詢問究竟是誰建造的“空中花園”?是否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批?
走訪
“空中花園”系開發商建造
昨天上午9時許,記者帶著讀者和網友們的疑問、猜測,再次來到河洛文化村小區,找到了該小區的開發商洛陽河洛文化置業有限公司。
對于“空中花園”一事,該公司相關負責人寇智敏表示,樓頂的花園是我們建造的,占地約200多平方米,并不是戶主私自加蓋,目的是配合銷售房屋,方便戶主到樓頂休息娛樂,但由于不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沒想到是違法建設。
寇智敏介紹,2007年小區開工建設,后來由于銷售狀況不佳,決定在樓頂建個花園,讓所有業主可以到樓頂的花園休閑娛樂,算是一種促銷房子的方式吧!
規劃
進行處罰并責令其完善規劃手續
寇智敏坦言,擅自建造樓頂花園,確實沒有審批。8月8日,洛陽市城鄉規劃局已經向他們下發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
記者看到告知書上寫著,洛陽河洛文化置業有限公司在新區凝碧南街南側建設的河洛文化村住宅小區7幢、10幢住宅樓,改變了原審批內容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屬違法建設。
從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和證據看,違法行為屬于一般。根據相關規定,規劃局將對其罰款185472元,并要求開發商盡快完善規劃手續。
寇智敏表示,他們接受相關部門的處罰,并向規劃部門審批,如不能通過審批,將進行拆除。
城管
會盡快立案調查
昨日上午,洛龍區城市管理局看到報道后,趕到現場對樓頂的“空中花園”進行取證調查。洛龍區城市管理局負責人表示,會盡快立案調查,將根據情況進行處理。
“就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小區樓頂的建筑部分是開發商為業主建設的公共休閑部分,不屬于某個人的私家花園。”該負責人說,盡管如此,開發商也必須到規劃部門辦理相關的規劃手續,如不能達到為廣大業主共有服務的目的,城管部門將責令其限期拆除。
專家
會影響樓層的使用年限
針對此事,洛陽理工學院土木工程系王新武教授認為,樓頂加蓋房屋會在一定程度上破壞房屋原來的結構,從結構受力方面來說,是不合理的。
王教授說,每棟樓在建造時,樓層之間梁、板、柱、墻等承受荷載必須要在安全系數之內。如果在頂層加蓋建筑,將會增加整棟樓的荷載,從而對房體造成一定壓力,一定程度上影響樓層的使用年限。另外,房屋的頂層會有一個封閉的防水層以及保溫層,如果修建水池等會破壞防水層,造成房屋漏水情況。
(記者 李曉波 實習生 周星 文 記者 王亞鴿 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