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聽聞罌粟苗當蔬菜好吃 種1200株被拘
記者7日從瑞麗市檢察院獲悉,該院近日受理一起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2015年3月12日,瑞麗警方現場抓獲正在罌粟地勞作的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經清點,楊某某種植的罌粟達1200株,民警當即對罌粟進行了鏟除。
中新網瑞麗4月7日電 記者7日從瑞麗市檢察院獲悉,該院近日受理一起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犯罪嫌疑人楊某某聽聞罌粟苗味道鮮美可口,便在自家林地非法種植罌粟1200株用來當菜吃。
楊某某,女,47歲,務農。2014年9月,楊某某偶然聽聞罌粟苗可作綠色蔬菜食用,且味道可口,便在自家的林地上播種。經過楊某某一番細心照料,罌粟籽很快出土成長,楊某某多次采摘罌粟苗當作綠色蔬菜食用。直到案發前,楊某某種植的罌粟已長到1米多高,都已開花結果。
2015年3月12日,瑞麗警方現場抓獲正在罌粟地勞作的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經清點,楊某某種植的罌粟達1200株,民警當即對罌粟進行了鏟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楊某某明知罌粟系毒品原植物而予以種植,株數達1200株,其行為已涉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
鑒于楊某某非法種植罌粟沒有制毒、販毒的動機,社會危害性較小,且未造成嚴重后果。案發后又如實供述其涉嫌犯罪行為,認罪態度較好,具備取保候審的條件。檢察機關遂對楊某某依法作出不予批準逮捕的決定,但楊某某仍然逃脫不了其行為應受到的法律制裁。(吳華麗 張志敏)